廣東惠州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招聘政法輔助人員公告
中共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公開招聘政法輔助人員的公告
根據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十六屆70次〔2020〕4號)和縣政府批復的精神,決定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政法輔助人員?,F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用工形式及條件
1、招聘崗位及用工形式
本次共招聘1名政法輔助人員,由勞務公司與之簽訂勞動合同并以勞務派遣形式派遣至縣委政法委,從事政法輔助工作。
2、基本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強。
(2)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用人單位派遣,無違紀違法記錄。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要求:法學專業。
(4)報考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退伍軍人、有紀委、政法工作經歷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二、薪酬待遇
政法輔助人員待遇參照縣直部門一線工作崗位的標準執行,月薪2800元(包含個人需繳納的社會保險金部分),工資經費由縣政府納入財政承擔,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報名→資格審查→發布考試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招聘結果→辦理聘用手續。
(一)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由公告發布之日期至2022年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報名截止時間為4月15日下午17:30。
2、報名方式地點:有意應聘者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委政法委隊伍建設指導股(博羅縣羅陽街道博惠路157號博羅縣綜治中心2樓201室)進行現場報名。聯系電話:0752-6630609,聯系人:黃艷玲。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報名表(見文末附件)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近期正面免冠藍底1寸相片3張。報考人員須對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二)資格審查
由縣委政法委招聘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分別進行資格初審和復審,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符合條件者進行確認,并確定考試人員名單。
(三)發布考試通知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發放準考證,并在縣委政法委網站http://www.boluo.gov.cn/dqbm/xwzfw/發布考試通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由縣委政法委隊伍建設指導股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職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參加筆試人數未超過該崗位招聘職數1:3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1、考試時間和地點
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持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考生須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筆試的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縣委政法委公告。
2.考試方式和范圍
(1)筆試
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等。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
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是否與招考崗位業務相適應,時間為10分鐘。面試滿分為100分。
3、考試總成績統計
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構成。
其中筆試成績占總分的50%,面試成績占總分的5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考試成績公布的時間和方式
(1)筆試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縣委政法委網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
(2)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計分數。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博羅縣委政法委網站上公布考生總成績以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4)確定體檢人選。根據招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高分者確定人選。
(五)補錄
因客觀原因,如果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為滿足工作需要,可在現有報考的崗位人員中進行補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補錄。
(六)體檢
由縣委政法委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結果不符合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予錄用,對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縣委政法委支付。
(七)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辦法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或學習表現、應聘資格條件、計劃生育情況、原用人單位是否同意調出(或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等情況。
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
4、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縣委政法委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九)聘用及管理
經考察合格人員正式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用人單位派遣,如不服從,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政法輔助人員聘用期限為3年。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
四、監督
招考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社會監督,如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本方案由縣委政法委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博羅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