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巢湖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巢湖學院2022年度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做好2022年度巢湖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全面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2022年度巢湖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詳見附表。人才分類及待遇詳見巢湖學院人才招聘網。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高等教育事業;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四)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知識及實踐技能;
(五)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應聘: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曾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
高層次人才應聘發送個人簡歷至學校人事處招聘郵箱:rszp@chu.edu.cn,郵件主題注明“畢業學校+學歷學位(或職稱)+應聘學院+專業方向+姓名”(聯系方式附后)。
五、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部門會同二級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后,由二級學院通知應聘者考核的內容、方式、時間和地點等。
六、考核
參加考核的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部分發表的論文及科研成果證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驗原件、留存部分復印件)。最終錄用人員對所提供的證書、證件、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學校有事后審查權。
二級學院組織相關學科副高以上職稱專家(不少于5人)進行考核,考核方式主要為試講和面試,對于業績突出的博士人才,可采用面談方式。通過人選提交學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初步確定引進意見。
七、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三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結果由學校統一領取。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按照規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由人事處和相關學院共同負責,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等。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報學校研究決定,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學校人才招聘網公示7天。
九、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關事宜
(一)請應聘者嚴格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簡歷,以應聘者最終學歷及所學專業作為認定標準,對不符合學校招聘條件要求的人員學校一律不予聘用。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最終擬聘用人員必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向學校提交招聘計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海外學歷教育部認證、就業報到證/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證明材料,并來校報到工作,否則學校本年度內將不予聘用。
(三)本招聘公告由巢湖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四)聯系方式
人事處聯系人:陶老師
聯系電話:0551-82362063
地址:安徽省安徽巢湖經濟開發區巢湖學院人事處,郵編238000
單位主頁:https://www.chtc.edu.cn/
附表:2022年度巢湖學院公開招聘(人才引進)崗位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