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人公告
涼山州紅十字會2022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涼山州紅十字會面向全州公開考調2名工作人員,補充到所屬事業單位涼山州紅十字會事業發展中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lsz.gov.cn/]上發布)。
一、考調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涼山州紅十字會事業發展中心 |
西昌市 春苑路27號藥監家園2樓 |
負責紅十字會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捐贈、項目、籌資工作;負責基層組織建設、青少年等工作。 |
二、考調原則及程序
考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公開監督和嚴格考核的辦法,制定發布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考調結果、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三、考調職位
涼山州紅十字會事業發展中心管理崗位工作人員2名(九級及以下),其中財務人員1名,文秘人員1名。
四、考調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考調范圍
全州范圍內符合考調條件的機關(參公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干部。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
(2)年齡要求詳見職位表(附件1),年齡計算截止報名開始第1天;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一覽表》),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學位證以及資格證等所載學歷、專業名稱、資格等,與擬報考崗位“學歷或學位”和“專業條件要求”(指與學歷學位相對應的專業條件)等欄的學習形式、學歷、專業資格條件要求應分別同時相符。與《一覽表》中要求的條件和資格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6)在編在職人員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事業單位人員。
(2)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3)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尚在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其他政策法規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8)法律、法規及其它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五、考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考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得代報。報名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事項提示。考生筆試當天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本要求根據疫情形勢調整,若有變化將補充公告)。
(1)報名地點:報考者需本人到涼山州紅十字會(西昌市春苑路27號藥監家園2樓)辦公室報名,不得代報。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需攜帶材料: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2份,貼彩色標準照片。報名表須由工作單位、主管部門、縣組織或人社部門寫明最低服務年限期滿日期,并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加蓋公章。“組織人事部門意見”欄未注明最低服務年限期滿日期的報名表視為無效報名表;
2.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3.《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或招聘文件)、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2份;
4.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2002年以后畢業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近期兩寸免冠彩色標準照片3張及同版jpg格式電子照片。
6.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自愿放棄身份承諾;事業人員低聘承諾。
7.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及有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證明(需所在單位加蓋鮮章)。
8.根據考調崗位要求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在報名截止時間時,未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考調名額為5:1(即筆試開考比例為5: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領導小組研究,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適當放寬(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削減或取消考調崗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
(二)考試
本次考調分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1)筆試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測試》,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于考試后五個工作日內公示,筆試成績公示后3日內可申請查分。查分結束后公示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擬考調人數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因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次數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決定);筆試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削減或取消該崗位的考調名額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報州委組織部同意。領取面試通知書及面試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按照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
(三)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差額確定考察人員(各崗位分別差額1名)。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進行加試,加試的方式及內容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公布(以下若進行遞補的均按此程序進行),考察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實地考察。
考察組還將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全面核實有關情況(如個人有關事項報告、違紀違規情況、社會信用記錄等)。根據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不唯分取人。
(四)體檢
(1)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名額,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再次并列的則進行加試,加試方式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公布(以下遞補程序均按此進行)。
(2)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 〔2020〕19號)、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 140 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等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或毛發檢驗(簡稱尿毒檢或發毒檢)。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3)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和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4)復檢
復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 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考生在上達項目未達合格標淮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檢后離場,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檢的。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符合部分項目推遲體檢的考生,須按規定提供推遲體檢的證明,在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規定時間內不提供推遲體檢證明材料的,按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取消招聘資格。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五)試用
按照考調名額等額進入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由涼山州紅十字會黨組研究確定擬正式錄用人員名單,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七)遞補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及因體檢、公示及以后環節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須經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州委組織部同意后,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六、其他
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任一環節中發現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的,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本次考調筆試成績、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公示等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示、通知。
本公告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涼山州紅十字會考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附件1.涼山州紅十字會2022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涼山州紅十字會2022年公開考調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涼山州紅十字會
2022年4月15日
疫情防控提示:
1.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調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本公告發布網站予以發布,請報考者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2.為深入貫徹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全力確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據當前疫情情況,現就考試期間考生疫情防控事項通知如下:
(1)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實施居家或集中隔離的來(返)川考生,不得參加本次考試。
(2)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暫未劃定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級市和直轄市、省會城市所在區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3天內2次(間隔24小時,參加首場考試前三天)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本土新冠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旅居史的來(返)川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考前15天起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4)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5)每場次考試前,考生應至少提前到達考點。在考點入場檢測處,要提前調出當天本人防疫健康碼(綠碼),做好入場掃碼和體溫檢測準備,確保入場時間充足、秩序良好。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定點收治醫院發熱門診就診。
(6)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調資格。
(7)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筆試考點、參加筆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8)筆試和面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考生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未出考點)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9)考生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調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涼山州紅十字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