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6人簡章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將2022年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四)應聘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五)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設置)或技能條件;
(六)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1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且學習形式為全日制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國(境)外留學人員取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報告后,可應聘有相應層次學歷學位要求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需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5月6日。
二、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詢時間:2022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1:00
應聘人員登錄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試鑒定專欄,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數碼照片。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間可修改報名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2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1:00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專人負責資格初審,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審核,并反饋初審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網上報名期間,公布的咨詢電話有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2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濰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根據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明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考務費標準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8〕1427號)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在規定的繳費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和身份證的原件和1份復印件到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濰坊市東風東街6396號陽光大廈14樓東區)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審核確認無誤后,考生報名完成,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減免考務費的證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計劃;計劃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應核減聘用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
三、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前后審查結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審查結果為準。
(一)筆試
本次綜合類筆試只考一科,考試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視疫情情況,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
除報名時網上資格初審外,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如發生資格復審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情況,以資格復審結果為準。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復審結果負責。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應聘人員未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包括單位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
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的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應聘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報告。暫未取得認證報告的人員,采取“承諾+容缺”方式,可先行參加考試,在考察時補交認證報告,未按時補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三)面試
面試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詳見附件)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截至面試之日前一個工作日的17:00,面試人選不能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核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對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截至面試之日前一個工作日的17:00。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作出,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后綜合計算平均成績。成績在面試結束后向應聘人員公布。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公布的比例(詳見附件),采用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
資格復審、面試的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規定,面試費每人每場次70元。
四、考察和體檢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范圍人選,結合實際自主確定考察、體檢先后順序,并等額組織。
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再次審核。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調查,問題未查清、未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形成書面考察意見。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并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面向社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市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疫情防控
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應聘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有關說明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應仔細閱讀本招聘簡章及附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訊暢通有效,以免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自行負責。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簡章由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咨詢電話:0536-8096923;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536-8272090。
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2022年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