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招聘合同制人員60人公告
來源: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2022-04-20 09:26:07
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公告
為加強醫院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60名,各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與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廉潔奉公,熱愛衛生事業,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1年4月20日至2004年5月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6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81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報考衛技類崗位,取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具有三級醫院三年及以上相應崗位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報考非衛技類崗位,具有三級醫院三年及以上相應工作經歷的人員,年齡也可放寬至35周歲及以下(1986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專業、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6.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招聘對象
1.具有國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學專業符合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報考條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
3.其他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2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時間為2022年8月31日)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4.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現有在崗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4)協議服務期內的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2022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與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組織(以下簡稱泰州二院),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官網、姜堰人才網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報名郵箱:jyryrlzy@163.com。
2.報名時間
護理崗位:2022年4月20日7:30至2022年4月28日17:30,逾期不予補報。
其他崗位:2022年4月29日7:30至2022年5月5日17:3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根據崗位要求將下列材料的原件按順序掃描,合并制作為一個PDF文件(非壓縮文件),文件名和郵件主題均設置為:報考崗位名稱+姓名,發送至報名郵箱。報名材料的順序如下:
(1)《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2022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照片框處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承諾欄簽名后再掃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一頁);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2021年及以前的畢業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非2022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未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學校要求網簽協議的,須提交未簽約的畢業生就業協議網頁截圖)。如應聘非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已與其他單位簽約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用人單位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可不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020、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未簽約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未簽約的畢業生就業協議網頁截圖)及檔案托管證明;委培、定向的畢業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4)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①專業方向證明材料(印有專業方向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院校、院系、規培的附屬醫院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以下簡稱“住培合格證”(其中2022年當年住培期滿的可延遲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結業考核合格證明,如屆時不能提交,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③醫師資格證,已注冊的須同時提交醫師執業證;④護士資格證,已注冊的須同時提交護士執業證,其中2022屆畢業生可延遲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交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⑤專業技術資格證;⑥醫用設備使用人員業務能力考評成績合格證明;⑦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單位繳納社保證明、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等能夠證明本人工作經歷的材料,工作證明內容須包括工作崗位、從事工作、工作經歷、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5)在職人員、離職人員、已簽約的2022年畢業生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業協議)的證明。如報名時不能提交,須在《報名表》備注欄簽名承諾“本人承諾在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業協議)的證明,如屆時不能提交,自愿放棄體檢資格”。
4.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
(2)報考人員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在任一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人員考試或聘用等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泰州二院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通過報名郵箱告知。報考人員須在報名24小時后(節假日順延)登錄報名郵箱,確認是否收到資格初審的回復。如未收到,須電話咨詢予以確認。報考人員因未電話確認,造成郵件延誤或未送達報名郵箱,視為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4)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截止2022年5月6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改報名;
(5)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加QQ群:562405538,進群備注和群名片均設為“報考崗位名稱+姓名”。泰州二院在本院官網及上述QQ群發布招聘考試相關信息,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初審通過不及時加群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加QQ群后查閱繳費方式,繳納筆試費100元/人,繳費成功的頁面截圖發至QQ群,報名方為成功。繳費時間截止2022年5月7日下午17:3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有關證件原件予以減免。
5.領取準考證
(1)《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將在泰州二院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提交委托書、報考人員和代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逾期不領作自動放棄處理;
(2)領取《準考證》時,還須提交《報名表》原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寸1張、1寸1張(與報名表上照片相同)。
6.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報考人員報名成功后即須申領“蘇康碼”,并每日進行健康申報。考試當天主動向工作人員出示“蘇康碼”、“行程碼”和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報告。“蘇康碼”為綠碼、“行程碼”為綠碼且不帶“*”、48小時核酸檢測報告結果為陰性、現場測量體溫<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者方可進入考場。考生自備醫用外科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除身份確認外應全程佩戴,做好個人防護。
(三)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為各招聘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3.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合格線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泰州二院官網公布。
(四)資格復審與體檢
1.參加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相同,另行組織加試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二院官網公布。
2.資格復審。泰州二院在體檢前對參加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所有報名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對不能按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取消其體檢資格。在報名時未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就業協議)證明的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交,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3.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合格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五)考察
泰州二院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執行。
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
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19年5月6日(含)以來,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7年5月6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19年5月6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19年5月6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情形。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泰州二院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的監督。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泰州二院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報考人員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從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筆試成績相同,另行組織加試確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七)聘用
公示結束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泰州二院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除依法依規解除勞動合同外,擬聘用人員應當在泰州二院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能如期取得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有協議、合同的,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解除證明,未按時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招聘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8112605、88112608(人力資源部)
監督電話:0523-88101301(紀檢辦公室)
咨詢時間:工作日7:30-11:30,14:00-17:30
信息發布網站:
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官網(http://www.jyry.com/)
泰州市第二人民醫院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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