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石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招聘公告
黃石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湖北省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辦法》(鄂工辦〔2019〕23號)文件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公告如下:
一、聘用條件
1.政治條件。堅決做到“四個自信”、“兩個維護”,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風嚴謹。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業務水平。熟悉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了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財務制度、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勞動安全衛生等方面知識,熟悉工會和集體協商工作。
3.實踐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文字寫作分析判斷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具備較為豐富的參與和指導協商談判的實踐經驗。熟練使用電腦、互聯網辦公。優先從企業退休人員中選聘(年齡不超過60周歲)。
4.學歷要求。中專以上(含中專)。
二、聘用名額
黃石市總工會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1 名。
三、工作職責
1.協商指導。對所屬企業(行業)集體協商全面指導服務。對100人以上的企業和重點行業,每年都要重點開展集體協商指導服務。要選擇協商難度較大的企業(行業)實行全過程指導。針對集體協商出現的問題,加強溝通協商,及時督促整改。對集體合同簽訂和履約情況監督檢查,每年都要向市總工會提交整改建議書,協助市總工會督促基層進行整改。
2.培育典型。要選擇具有示范帶動性的企業(行業),開展集體協商典型培育、選樹和推廣工作。市總工會每年指導培育省級以上集體協商典型不少于1個,每年至少撰寫一篇集體協商典型案例。
3.質效評估。指導員負責集體協商質效評估的具體實施工作,組織集體協商建制企業(行業)開展質效評估,規范代表產生、協商準備,議題確定、協商過程、審議通過、審查備案等程序,增強集體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管理網絡。建立全市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數據庫。市、縣(區)兩級指導員兼任數據庫管理員,負責并指導基層錄入在協商要約、協商準備、正式協商、審議通過合同文本(草案)、審查備案、履約監督過程中產生的影像、文字軌跡資料及合同文本等。集體協商質效評估數據庫作為黃石市總工會新聞信息中心數據庫的組成部分。
5.調查研究。每年下基層調查研究和指導工作不少于60天,記錄工作日志,所在工會權益保障部(法律工作部)留存備查。
6.組織培訓。參加省總工會每年舉辦的全省指導員培訓班。市總工會指導員協助本級總工會舉辦企業(行業)集體協商代表培訓班。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2年4月15日在黃石市總工會官網面向社會公布。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20日下午5點截止;
2.報名地點:黃石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黃石市總工會507室)。
3.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在市總工會官網下載《黃石市總工會2022年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信息登記表》填寫完整,發送至QQ郵箱:843514974@.com。
(2)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資料(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身份證、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從事相關工作經歷的有關資料、一寸免冠近照4張)到報名現場填寫《黃石市總工會2022年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信息登記表》。
(四)資格審查:報名者資料,由市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部進行審核匯總后報黃石市總工會審核確認。
(五)面試。
(六)體檢。
(七)考察。
1.體檢合格后,由市工會權益保障部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報黃石市總工會。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
2.體檢和考察合格者,面向社會公開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報經黃石市總工會批準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批準聘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簽訂聘用協議。錄用公示期滿后,報湖北省總工會備案,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正式錄用。試用期及正式錄用期間有關待遇按相關規定執行。
(九)其他事項:
聘用后每年按照黃石市總工會聘用人員崗位考評辦法進行考評,如考評為不合格,聘用單位有權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