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高安市招錄市行政中心警務室招聘10人公告
江西宜春高安市招錄市行政中心警務室合同制協警隊員10人公告
為適應新形勢下市行政中心信訪維穩工作需要,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特面向全市招錄協警隊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市行政中心信訪維穩工作需要,依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公開招聘,招聘考試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共招聘合同制協警隊員10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三、報名條件
(一)崗位條件
1.限宜春戶籍,政治可靠,品行良好,責任心強,心理素質好,志愿從事協警工作,無違法犯罪、違規違紀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的人員。
2.男性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的退伍軍人或大專以上院校畢業生;女性要求具有大專以上文憑。
3.年齡20周歲以上(2002年04月20日以前出生),30周歲以下(1992年04月20日以后出生),退伍士官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7年04月20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無紋身,身體健康。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0%(表現優秀的,可適當放寬);裸眼視力4.6以上。在部隊從事反恐特戰專業訓練,參加師級以上軍體比武獲得榮譽或參加武術、散打、拳擊比賽獲得省級以上榮譽,身高放寬至1.65米。
5.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無紋身,身體健康;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標準體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0%;能夠熟練使用辦公軟件;特別優秀者身高、年齡、體重等條件可適當放寬。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或紀律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將于2022年4月20日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網、“高品高安”等媒體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線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5日。
3、報名資料
①應聘人員填報《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務室合同制協警隊員應聘報名表》(附件1)原件,必須本人簽名;
②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復印件;
④學信網上打印的含二維碼有效期內學歷認證;
⑤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張,
⑥退伍證復印件
⑦榮譽證書復印件
將以上報名資料掃描原件電子版發送至郵箱:976190705@qq.com(發送郵件主題格式:姓名+學歷+專業),將掃描原件紙質版郵寄至高安市瑞陽新區派出所。
4、聯系方式
地址:高安市瑞陽新區派出所
聯系電話:0795-5212559、0795-5228110
聯系人:劉先生:1518***0826 陳先生:19870252201。
5、資格審查要求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審查;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
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上打印的含二維碼有效期內學歷認證;
③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復印含戶主及本人頁);
⑥本人近期與報名表同底一寸彩照5張;
⑦《高安市行政中心警務室合同制協警隊員應聘報名表》一份;
⑧交納報名費100元。
6、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所報崗位條件不符的,一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核(時間及地點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考試時考生應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
1.男性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20%+體能成績50%+面試成績30%。
①筆試:法律法規常識和寫作。
②體能測試:具體項目為男子3000米跑、1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
③面試:根據筆試和體能綜合成績確定面試人數,原則上按招錄人數2:1的比例面試(不足2:1比例的經研究可調低面試比例)。
2.女性包括筆試、體能測試和面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20%+體能成績50%+面試成績30%。
①筆試:法律法規常識和寫作。
②體能測試:具體項目為女子800米跑、100米跑、仰臥起坐、立定跳遠。
③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3:1的比例面試(不足3:1比例的經研究可調低面試比例)。
(四)體檢(時間及地點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照招錄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對因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依次遞補。成績相同者,中共黨員優先聘用,再按身高從高至低進行選聘。體檢標準參照征兵標準進行,體檢費自理。
(五)政審(時間及地點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參照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暫行規定》組織實施。
(六)審批錄用(時間視疫情情況另行通知)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經體檢和政審合格后,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名單將在高安市人民政府網和“高品高安”公眾號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0795-5228805。
五、聘用
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合同聘任制,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和績效3000元。經考核試用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一簽,每月基本工資3500元加績效考核獎勵;提供值班住宿并享受用餐補助;同時解決社會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工傷及人身意外保險,單位繳交部分由單位承擔,個人繳交部分由個人承擔。
所聘人員實行考核動態管理,若有違反聘用合同的,將進行解聘;聘用期滿且表現較好的,續簽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確保通訊方式暢通,隨時關注本次招聘工作發布的有關信息。應聘人員因自身原因造成聯系不暢產生的任何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本次招聘考試全過程遵守上級及高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可能對招聘考試程序作出調整,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相關公告的發布。
3、招聘人員參照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從事市行政中心信訪維穩工作,不納入此次《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改革。
未盡事宜由高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和高安市公安局瑞陽新區派出所共同協商解釋。
特此公告
高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高安市公安局瑞陽新區派出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