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紅河學院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64人公告
紅河學院202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主管部門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紅河學院 2022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64名,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紅河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
符合相關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均可報名。具體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紅河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原則上在40周歲及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年齡計算截至2022年5月5日。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艱苦創業、團結協作、誠實守信和為科技事業奉獻的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3.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或技能要求,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條件;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以往事業單位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3.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的。
五、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
博士研究生全年有效,其它人員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5日24:00時截止,超過報名時間的不予受理。
2.報名程序及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需將以下材料的電子版(郵件主題命名為:“ZP2022+崗位代碼+姓名”)發送至應聘學院(部門)聯系人郵箱(詳見附件1),請將掃描文件的分辨率與大小控制在合理范圍。
(1)《紅河學院2022年公開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
(2)應聘人員應提交個人簡歷、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資格證書等原件掃描件;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習成績單以及由學校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專業證明原件掃描件,證明包括被證明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擬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名稱和專業代碼等內容;
(3)國(境)外畢業生還需提供最高學歷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原件掃描件;
(4)應聘人員獲得的社會認證證書、獲獎證書以及代表性論著等原件掃描件;
(5)崗位要求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報名資格審核
學校將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人員方能參加考試。審核結果將在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進行公布。
(三)資格復審、領取準考證
資格復審、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22年5月19日至5月20日,資格復審具體要求將與報名資格審核結果通過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公布,若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四)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新冠疫情期間,考生須嚴格遵守國家、云南省及學校有關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報考人員應做好自我防護,考試前和考試期間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避免健康碼異常,以便正常參加公開招聘,對瞞報、謊報人員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應等于或高于3:1才能開考,未達到3:1的,取消招聘崗位或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經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方可開考。
六、招聘程序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
筆試時間:2022年5月21日,若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完畢后,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公布。
注: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不受報名比例限制,免筆試。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22年5月22日,若有變化將另行通知。
面試地點:通過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公布或電話通知,請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2.面試比例及要求
(1)按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凡符合免筆試條件的應聘人員直接進入面試,不占進入面試人員的面試比例。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100分并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予聘用。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急需緊缺崗位,需報云南省教育廳和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能開展面試。
(2)專業技術崗位面試由專業技能測試和實操兩個環節組成,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基本素質與工作能力。
(3)管理崗位面試采取綜合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三)綜合成績計算
1.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相加得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滿分100分。
2.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3.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參加體檢與考察的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
由紅河學院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六)考察
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工作,通過與應聘人員所在學?;騿挝宦撓担浞致犎「鞣矫嬉庖?,主要針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成績、團隊協作精神、身心狀況、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現實情況,作為聘用的參考依據。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上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應聘人員在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環節提出放棄辦理聘用手續或是被發現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資格后本人放棄聘用、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以及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的,經用人單位申請、學校研究同意并報請上級部門批準后,從本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原則(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依次遞補一次。
(八)崗位待遇
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與監督
紅河學院在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招聘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過程中,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應聘人員有偽造、涂改證件、證明、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違紀情形的,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云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紅河學院人事處門戶網站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紅河學院人事處門戶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教育部專業目錄執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五)未盡事宜由紅河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3-3694779;
(二)監督電話:0873—3694846;
(三)紅河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s://hr.uoh.edu.cn/)
紅河學院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