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瀘州瀘縣縣委組織部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關于公開考核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崗位條件的人員。其中,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其他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有關證書原件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節或不予聘用,且責任自負。
二、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有效學位證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學位”資格要求兩欄分別相符;“專業名稱”資格要求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專業名稱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92年5月15日-2004年5月15日期間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5.截至資格審查時,報考者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的,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6.應當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明確的相關回避規定。
如對自己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有疑問,報名前請先撥打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的。
4.在讀的非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公開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為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將報名所需材料打包發送至聯系人郵箱(附件1),打包發送的材料須以“姓名+聯系電話”為文件名(以郵件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4)畢業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其中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查時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出具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或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應出具教育部相關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認證請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按照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5)考生是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占編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不能提供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考核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公開考核招聘資格。
(三)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集體研究同意,開考比例可放寬至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
筆試由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暫定于2022年5月21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5:1比例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進入面試。達不到5:1的,該崗位所有人員均進入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時間暫定于2022年5月22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筆試、面試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人崗相適原則集體研究,擇優等額確定擬體檢人員,不唯分取人。
2.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衛健委《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應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由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決定是否遞補。
(六)考察
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負責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失信被執行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復核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作出考察合格與否的結論。對考察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中,按照人崗相適原則審查無合適人選的,經集體研究可調減或取消公開考核招聘崗位,不唯分取人。
(七)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由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按規定通過瀘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uxian.gov.cn/zwgk/rszl)招考錄用板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一經公示后,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聘用后在我縣最低服務年限6年。
四、其他事項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參加筆試、面試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覺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于當天提供48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14天集中隔離時和解除7天居家隔離檢測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需提供解除隔離時的雙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其他來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低風險等級地區的考生,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參加筆試和面試。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瀘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適時發布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電話:0830-8192838
監督電話:0830-8102050
撥打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關于公開考核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要求表.xls
附件2: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公開考核招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中共瀘縣縣委組織部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