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聊城莘縣城鄉公益性崗位招聘702人公告
來源:莘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2-04-26 09:19:52
2022年莘縣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擴大就業容量、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著力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22年第二批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我縣2022年公益性崗位開發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鄉公益性崗位702個,其中鄉村公益性崗位542個,城鎮公益性崗位160個。
二、招聘范圍
城鎮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等就業困難群體。
鄉村公益性崗位主要安置脫貧享受政策人口(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農村殘疾人(指殘聯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等。
三、招聘條件
具有本地戶籍或常住(在本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在當地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不含補繳月數)以上的)人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能夠服從組織安排,工作認真負責,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在縣政府統一指導下,鎮(街道)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招聘流程包括發布公告、報名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縣級審批、協議簽訂、崗前培訓、安排上崗等環節。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28日— 4月30日
2.報名地點:根據崗位信息表的地點報名。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提交報名表和相關證明材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者取消資格。
報名城鎮公益性崗位須提供的其他材料: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提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大齡失業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其他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報名鄉村公益性崗位須提供的其他材料: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低收入人口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殘疾人提供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證》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二)民主評議和公示
建立城鄉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精準識別機制,村(社區)組織部分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對推薦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相關人員。村(社區)對確定人員名單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結束后,鎮(街道)負責對村(社區)報送的人員和選崗情況進行復審,錄入系統并確認無誤后上報。
五、崗位待遇
城鄉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按照鄉村公益性崗位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城鎮公益性崗位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同一人員的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到期后可視情適當延長,城鎮公益性崗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為鄉村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購買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城鎮公益性崗位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六、其他事項
(一)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具體管理工作由所在鎮(街道)負責,村(社區)參與具體使用管理等工作。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等規定。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取消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招聘相關信息在“莘縣人民政府網站”和“莘縣人社”公眾號進行公布。
莘縣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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