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龍巖上杭縣社區工作招聘27人公告
上杭縣2022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方案
為加強社區工作力量,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社區工作隊伍,根據《龍巖市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和縣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為做好2022年的公開招聘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社區工作人員27名,崗位及招聘人數安排如下:
1.崗位一:臨江鎮專職社區黨群工作者7名;
2.崗位二:臨江鎮社區工作者專門崗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期滿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4名;
3.崗位三:臨江鎮社區工作者12名;
4.崗位四:臨城鎮社區工作者專門崗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期滿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士兵)1名;
5.崗位五:臨城鎮社區工作者3名。
相關崗位如有剩余名額(含筆試后面試人數少于招聘人數),用于本鄉鎮其他崗位招聘,其中:臨江鎮相關崗位的剩余名額,按崗位一、崗位二、崗位三的順序,依次轉為臨江鎮其他崗位招聘;臨城鎮相關崗位的剩余名額,轉為臨城鎮的其他崗位招聘。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犯罪記錄。
2.熱愛社區工作,具有全心全意為社區各類組織和廣大居民群眾服務的精神,事業心、責任感強,善于做群眾工作;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能熟練應用計算機辦公軟件;善于團結同志,清正廉潔,工作勤奮,吃苦耐勞,富有奉獻精神,具備創造性開展社區工作的能力。
3.性別不限,年齡在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內(即198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間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4.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招考范圍為上杭縣,即報考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①2022年5月5日(公告發布之日)前常住戶口(含持有的《居住證》,下同)在上杭縣轄區內;②上杭縣轄區內的生源畢業生(即上杭縣考入第一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取得學歷)。
6.各崗位其他相關要求:
(1)崗位一(臨江鎮專職社區黨群工作者):中共正式黨員,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崗位二和崗位四(即臨江鎮、臨城鎮社區工作者專門崗位):面向服務基層項目期滿未享受過相關優惠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含2022年行將期滿的人員)和退役士兵,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服務基層項目包括:省或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等;
(3)崗位三和崗位五(即臨江鎮、臨城鎮社區工作者):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在同等條件下,上述各崗位應聘人員中具有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持有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證書人員或具有2年及以上社區工作經驗的人員優先錄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6.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或不得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7.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8.符合報考條件的國有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須經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須經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本縣社區工作者辭職(解除合同)后2年內不得報考原所在(聘用)鄉鎮。
三、崗位職責
社區工作人員的基本職責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積極宣傳黨的主張,教育和引導居民遵紀守法、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執行黨組織的決定、決議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決定、意見,辦理本社區居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或者其派出機關做好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活動,根據居民需求,提出合理方案,解決實際問題;協調轄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區域黨建互聯互動,推進黨建引領社區(小區)治理;倡導樹立社區志愿服務精神,支持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開展社區便民服務和志愿互助服務;主動走訪社區居民,及時收集、上報、處理、反饋群眾反映的訴求和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組織社區居民對政府或者其派出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駐社區單位或共建單位參與社區建設的情況進行民主評議;完成黨委、政府或派出機關依法依規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招聘實行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到崗位所在鄉鎮報名;每個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有同時報考二個及以上崗位的,認定為所報考全部崗位無效。臨江鎮報名地點:臨江鎮基層黨建辦公室(地址:上杭縣解放路396號臨江鎮政府二樓),聯系人:湯先生,電話:0597-3997551;臨城鎮報名地點:臨城鎮基層黨建辦公室(地址:上杭縣北環中路10號臨城鎮政府二樓),聯系人:張先生,電話:0597-3882537。
3.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填報《上杭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簡稱《報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崗位要求的以下相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各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和其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應聘人員提交相關工作經驗(經歷)的,須提供工作單位的書面證明和與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協議(聘用合同)及聘用單位繳交社保證明等有效佐證材料;
(3)國有企業單位在崗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或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崗編外人員報考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人事管理權限相應的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服務基層項目在崗高校畢業生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所在服務單位和相應項目縣級(或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于《報名表》上,2張用于制作筆試準考證,照片背面用筆標注姓名);
(5)中共正式黨員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的證明材料。
收取的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報名,并對《報名表》填報的報名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各招聘單位負責報名的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合格者方可報名。報名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負責按照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考試。
五、招聘考試辦法
(一)考試形式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按1:1計入考試總成績。招聘考試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二)考試科目、內容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筆試內容和題型。主要包括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福建省城市社區建設綱要(試行)》、《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等(客觀題,占60分)以及公文寫作(主觀題,占4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合格線。根據各崗位中按招聘人數3倍確定為面試人選考生中最低卷面成績的80%確定;如全部崗位參加筆試的考生均未達到招聘人數3倍,則合格線另行研究確定。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確定為面試人選。
(3)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含相關崗位剩余名額轉為該崗位招聘的人數,下同)3倍確定面試人選,相關崗位確定為面試人選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該崗位面試人選。如相關崗位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則參加筆試且達到合格線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相關崗位有面試人選在面試前2天書面申請放棄,空缺名額從報考該崗位達到筆試合格線人員中按筆試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各崗位參加面試的人數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合格線設定為60分,未超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面試合格線設定為7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考察、體檢對象。
3.有關事項
(1)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面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如相關崗位有報考人員未參加筆試或面試的、以及在考試時被取消考試資格的,該職位按實際參加考試的人數執行上述考試成績合格線要求。
(2)本次招聘考試的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六、考察、體檢及公示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確定的最后1名考察人選考試總成績同分數,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照具有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證書、具有2年以上社區工作經驗、年齡小的順序依次優先確定。
2.考察由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按有關規定及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和要求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取消其聘用資格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3.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由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個人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在招聘崗位所在鄉鎮要求的時間內完成相關體檢項目導致體檢醫院不能作出體檢結果的,不予聘用。在體檢中如有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的或自愿放棄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規定依次遞補人選。
4.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員屬社區工作人員,由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黨委安排到相關社區崗位工作,并按本鄉鎮社區工作人員管理的辦法進行聘用和管理。其中崗位一、二、三的招聘人員安排到臨江鎮天山、鎮南、鎮西、鎮東、鎮中、英明、東南社區,崗位四、五的招聘人員安排到臨城鎮城東、城南、城北社區。
2.聘用人員應按照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規定的時間,辦理聘用手續并到社區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聘用人員聘用合同期為5年,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經所在鄉鎮黨委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續聘。
4.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5.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1年內因各種原因離職的,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可按上述辦法在參加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遞補聘用人員。
6.本次招聘的社區黨群工作者按照“四有三創”標準,試用期月工資2160元,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工資等待遇按鄉鎮社區黨群工作者的標準執行,“五險一金”參照企業職工標準繳交。
八、招聘考試規則
1.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2年5月5日(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條件等要求的如“中共黨員”、相關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經驗等資格條件,認定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4日(公告發布前一天)。
2.專業、學歷、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經驗等的審核和認定參照2022年我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的相關辦法進行。
3.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由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立即作出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個人原因放棄的,須由本人書面提交放棄申明,放棄申明應寫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的空白頁面并簽名。
4.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主動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2個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書面申請,由各招聘崗位所在鄉鎮確認后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考生考試時須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機上下載閩政通app、注冊生成“八閩健康碼” 和“行程碼”,考試當天須攜帶本人手機以便現場核查健康碼和“行程碼”。動態“八閩健康碼”為綠碼并報告旅居史,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者方可進入考場。對持動態“八閩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和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網站查詢疫情風險等級,網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考試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須提供考試前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試當天報到時或考試過程中因體溫異常(≥37.3℃),應配合安排至醫院發熱門診就診,不得參加當日考試。“行程碼”顯示考生考前14日內有到過龍巖市以外地域的,須出具考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單,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請廣大考生做好相關準備。如有變更,以最新以布的要求為準了。
考生須認真閱讀并填報《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2),確認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是發布本次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及時查詢,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597-3316695。
(四)本方案的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設置、報名資格審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關事宜由中共上杭縣委組織部、上杭縣民政局、臨江鎮黨委、臨城鎮黨委負責解釋,招聘考試工作相關事宜由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上杭縣委組織部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杭縣民政局
上杭縣臨江鎮人民政府
上杭縣臨城鎮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