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慶海關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重慶海關
2022-05-06 08:49:23
重慶海關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重慶海關所屬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以下簡稱技術中心)是中編辦批復成立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重慶海關所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重慶海關關區進出境的實驗室檢測、隔離檢疫、化驗鑒定、研究咨詢與風險分析、科技與技術開發、海關技術法規標準的制修訂;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委托檢驗、檢測、校準、鑒定、認證、檢疫處理、培訓、咨詢、開發與轉讓等服務。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工作人員2名,招聘對象為博士研究生,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重慶海關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情況表》)。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2屆高校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公告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工作經歷
本次招聘各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按照“足年足月”“對年對月”累計。在村(社區)組織及其他各類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在基層服務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實習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均可視為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年齡計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如“40周歲以下”,指未滿41周歲,在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五)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2022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高校就讀的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專業資格審查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核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報考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專業資格審核的單位認定同意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六)特別說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40周歲以下,均含40周歲,以此類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公告發布之日計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應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閱讀崗位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其中一個崗位報名。報考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報名資格的,惡意報名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在2022年5月5日9:00至2022年5月16日18:00將《報名登記表》等報名相關材料(見《報名所需提交材料》(附件3))以PDF格式發送到jinweiwei8128@dingtalk.com并抄送liulei1231@dingtalk.com進行報名。
(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按招聘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職稱、職(執)業資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查。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回復并告知其原因。
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向招聘單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或經核實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及聘用資格。
尚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境內高校2022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應聘人員簽名、就讀高校簽章的《報名推薦表》(附件6),其學歷學位最遲不超過2022年7月31日取得。
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生應聘的,需在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國內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將于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目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應認證的,應在提供國內正規翻譯機構出具的所學專業及課程的翻譯資料。此類應聘人員均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相關認證材料。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將通過重慶海關官方網站(chongqing.customs.gov.cn)發布公示。
六、考核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考核采取“筆試+面試”方式。
(一)筆試
筆試分值100分。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達到8:1的組織筆試,并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以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8:1時,不組織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進入面試環節。筆試通知通過重慶海關官方網站(chongqing.customs.gov.cn)發布。
(二)面試
面試分值100分。面試采取答辯考核,專家組合議等方式進行。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考核結束后應當場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績,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通知通過重慶海關官方網站(chongqing.customs.gov.cn)發布。
(三)考核總成績
筆試+面試考核: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僅面試考核: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和考核總成績低于70分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其他
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22年7月16日前完成,各環節具體時間和地點由招聘方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
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暢通,及時關注重慶海關官方網站公布的考核安排及紀律要求、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核的,不得進入招聘后續環節。
報考人員、招聘單位須嚴格按規定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報考人員應提前做好行程規劃,做好個人防護,按規定佩戴口罩,自覺服從招聘組織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名額,根據報考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學歷層次、相應職稱、相應職(執)業資格、面試成績、筆試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不再進入本次招聘后續環節。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考察對象本人說明原因。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招聘單位根據崗位緊缺程度,研究是否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需遞補的,由招聘單位上報上級部門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進行遞補。
體檢和考察等有關事宜,在重慶海關官方網站(chongqing.customs.gov.cn)發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在重慶海關官方網站(chongqing.customs.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核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報重慶海關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海關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凡招聘崗位與聘用人員約定了最低服務期(詳見本公告附件1“備注”欄信息)的,最低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或調動到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在最低服務期內提出解除人事關系的,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以及《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核查,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進行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提供偽造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學歷(學位)、職稱、職業(執業)資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書》等材料的,一經查實,由招聘單位上級部門報市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計入個人誠信檔案,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不得招聘為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電話咨詢 重慶海關技術中心趙老師023-67756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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