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鎮(zhèn)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社會保障局選調公告
鎮(zhèn)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鎮(zhèn)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甘肅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fā)〔2011〕22號)、《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fā)〔2021〕7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的通知》(市委組發(fā)〔2018〕60號)有關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縣政府決定為縣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8名(縣應急綜合事務中心6名、縣電子政務與信息資源服務中心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鎮(zhèn)原縣事業(yè)管理九級及以下職員、服務期滿項目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5月,現任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4.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不滿要求年限的;
5.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縣人社局607室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3.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鎮(zhèn)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本人親筆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guī)范的,不予報名);
(3)縣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人事部門蓋章);
(4)《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人事部門負責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
(6)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證明(單位出具);
(7)紀檢監(jiān)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8)近期二寸免冠紅底證件照片5張及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縣人社局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通知領取筆試準考證,參加公開測試。
(三)公開測試
公開測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面試條件的發(fā)給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依次替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筆試、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劃定最低控制線,并在筆試、面試前通知應試人員。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40%的總和確定。占總成績的9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政府辦、縣人社局派出聯合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占總成績的10%。考察時同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五)公示與調動
綜合公開測試、組織考察等情況,從考察合格人員中提出擬選調工作人員名單,提請縣政府辦黨組會議研究確定,并經縣人社局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滿無影響選調問題的,辦理調動等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1.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政府辦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縣衛(wèi)健局紀檢監(jiān)察組負責全程監(jiān)督和舉報受理。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guī)行為者,無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3.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934-7121808
監(jiān)督電話:0934-7163701
附件:鎮(zhèn)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