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靖邊縣委組織部選調實施方案
中共靖邊縣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優化縣委辦、縣委組織部人員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8名工作人員。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實、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的優秀干部選調進來。
二、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的職位共8個。縣委信息綜合室2名、縣黨群機關工作績效評估監測中心2名。縣委組織部2名、縣黨建服務中心1名、縣牛玉琴黨性教育基地1名。
三、選調范圍
全縣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及事業單位的正式干部。
四、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質;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第一學歷為國民教育全日制大學本科(本科第二批次錄取)以上學歷,獲得學士以上學位;
5.服務年限已滿(計算截止時間:2022年12月31日);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紀違法行為;
8.具有履行職責所具備的身體條件并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選調:
1.與報考單位有關人員存在回避情形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能參加選調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采取個人自愿、單位推薦的方式進行,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和辦理調動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5月10日—5月16日18:00前。
報名地點:靖邊縣委組織部308室。
具體要求:參加選調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到縣委組織部領取《靖邊縣機關及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因疫情影響,參加選調人員考試前不得離靖。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參加工作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③報考人員年度考核文件;④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⑤“三支一扶”及振興計劃需提供省市縣文件。
(二)資格審查
縣委組織部負責對選調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選調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審查合格)的比例達到1:3及以上才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則對該選調職位予以調整或取消。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選調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如報考人員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員選調資格。
(三)筆試
筆試工作統一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總成績的60%。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文稿寫作水平、理論政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具體負責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占總成績的40%。
面試內容: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總成績計算
當開考比例達到1:3時,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法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排列采取以下辦法解決:若2名及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計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若筆試和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可依據考察結果進行排序。
(六)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者總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縣委組織部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工作能力、人崗相識度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能、勤、績、廉”和干部群眾公認度。考察組要廣泛聽取意見,核實“五關材料”,做到全面、客觀、公正,要認真查閱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形成考察材料。如遇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該選調崗位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七)公示
最終確定擬選調人員后,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試用期半年,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調動手續。
六、工作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標準條件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報考者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考試中涉及的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決定。
5.本方案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靖邊縣委組織部
2022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