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蘇南通職業大學招聘高層次人才11人公告
南通職業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南通職業大學始建于1973年,坐落在江海交匯、人文薈萃的江蘇省南通市,是一所經省政府、教育部批準設置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充實人才隊伍,優化師資結構,南通職業大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1人,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博士研究生于1982年5月以后出生。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于1977年5月以后出生。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于1972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簡介表》(附件1)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2)資格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工作經歷”是指正式參加工作的經歷,不含個人學生時期實習、兼職工作經歷。應聘時須提供相關社保繳納證明。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2年5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6)2022年12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有效期至2022年11月31日。南通職業大學根據崗位報名及初審情況原則上每三個月啟動一次考試程序。每次面試考核結束后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布招聘結果及崗位動態核減情況。
首次報名截止時間5月31日,第二次、第三次應聘人員根據公布的招聘崗位和動態核減崗位情況進行報名,截止時間分別為8月31日、11月31日。報考人員報名后由南通職業大學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到報名截止日,初審結果在一周內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應聘人員,如應聘人員對初審結果有異議,請向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聯系方式:0513-81050836。陳述申辯時間為每次開始報名時間至報名截止日次日下午16:00。
應聘人員填寫《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連同以下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郵箱:ntzdrsc@163.com。
1、各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2、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國內2022年畢業生和國內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畢業且能提供就業推薦表和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的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畢業院校統一印制的《研究生階段成績單》,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同時提供《檔案保管或托管證明》等證明材料。
4、提供其他相關材料(如發表論文、課題、獲獎證書、科研成果等)。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南通職業大學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疫情防控要求等具體事宜將在南通職業大學官網公告,逾期未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不得進入面試。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南通職業大學陳述申辯。
四、考試方式
各崗位考試方式均為面試,面試由試講與答辯兩個環節組成,試講成績達到80分(滿分100分)方可進入答辯環節,答辯成績達到80分(滿分100分)為合格。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試講與答辯成績均當場告知考生。報考崗位最終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試講成績×60%+答辯成績×40%。
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考察
在答辯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南通職業大學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及南通職業大學官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或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或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或其他導致聘用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南通職業大學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含試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詢
南通職業大學人事處負責此次招聘政策咨詢。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3-81050836,81050837。
聯系人:曾老師,姜老師。
八、招聘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南通職業大學紀委辦公室對此次招聘工作進行紀律監督。
監督電話:
0513-81050809(中共南通職業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附件1:南通職業大學2022年高層次人才崗位表20220509.xlsx
附件2: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附件3:南通職業大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南通職業大學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