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市委組織部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慶陽市市直、縣(區)、鄉鎮(街道)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在編在崗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2.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3.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鄉科級副職及以下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1994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可放寬至1992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4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以及選調生到村任職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參加工作尚在試用期內的;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任職后即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選調程序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以下程序組織進行:
(一)組織報名
本次選調采取個人報名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至5月17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點及方式:報考人員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市委、市政府集中辦公區1號樓1115室進行現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3.報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本人親筆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人事部門審核,簽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印章。填寫不完整或不規范的,不予報名);
(3)市、縣(區)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蓋章);
(4)《機關事業工作人員轉正定級審批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5)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登記文件及登記表復印件(單位蓋章);
(6)《干部人事檔案專項審核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
(7)公務員考核結果證明(單位出具);
(8)紀檢監察部門出具的廉潔自律證明;
(9)近期二寸免冠紅底證件照片5張及電子版。
(二)資格審查
市委組織部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通知領取準考證,參加公開測試。
(三)公開測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在西峰組織進行(具體以準考證為準)。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符合面試條件的發給面試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依次替補;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等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人選名單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并由應試人員簽字確認。
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面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劃定最低控制線,并在筆試、面試前通知應試人員。
應試人員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考試。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和面試成績40%的總和確定。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如出現總成績相同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照選調人數1:2的比例確定差額考察人選,市委組織部統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才素質和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廉政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考察和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
(五)體檢
市委組織部對考察和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等有關規定執行。
(六)公示
綜合公開測試、組織考察、體檢等情況,研究提出擬選調工作人員名單,提請市委組織部部務會會議研究確定后進行公示。對公示中有問題反映,經調查核實,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不影響選調的,先到崗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四、其他事項
1.選調工作在市委組織部部務會的領導下,由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監委派駐市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和市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負責全程監督和舉報受理。
2.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和相關材料,凡弄虛作假或有違規行為者,無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3.本次選調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請廣大報考人員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934-8212111
監督電話:0934-12380
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