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膠州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專管員公益性崗位招聘338人公告
來源:膠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2-05-13 10:53:24
膠州市新時代文明實踐專管員公益性崗位聘用公告
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落實“穩就業、保就業”工作要求,根據《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膠政字〔202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聘用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338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聘用新時代文明實踐專管員338名,其中,城鎮公益性崗位109名,鄉村公益性崗位229名。崗位信息詳見聘用計劃明細表(見附件1)。
二、聘用對象
本次計劃主要面對如下群體:
(一)鄉村公益性崗位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大齡人員,是指年齡在45-65周歲的相應人員;
(二)城鎮公益性崗位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請
1.單位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
2.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
3.享受扶貧公益崗位補貼的;
4.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崗位條件
1.身心健康,具備維護、管理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的能力;
2.熱愛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和溝通能力,群眾基礎好,善于開展群眾工作,處事公道,服務意識強;
3.掌握文明實踐相關業務知識,熟悉電腦辦公軟件和智能手機軟件的使用和操作,能夠滿足文明實踐所、站日常管理服務工作需求。
四、聘用崗位職責
1.負責及時搜集上報群眾需求,精準對接,制定上報文明實踐活動計劃,承接、組織、實施中心、所派送活動項目,配合開展好文明實踐特色活動。
2.負責組織所、站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志愿服務,協助做好志愿者登記注冊、志愿服務錄入、表彰嘉許、權益保障等相關工作;承擔新時代文明實踐網絡平臺管理運行任務,做好云平臺點單、派單等工作,留存活動資料,及時上傳、更新志愿服務工作情況。
3.負責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的日常管理運行,負責對文明實踐所、站內部的設施、書籍、器材等進行管理維護,做好所、站值班值守和衛生清潔工作,做到常態開放運行。
4.負責做好文明實踐所、站檔案資料整理工作,建立文明實踐活動記錄臺賬,做好影像資料的收集和保存,定期整理歸檔。
5.負責實踐所各功能室安全及財產管理,建立設備登記和資產管理檔案。
6.根據所在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實際情況和日常管理需求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五、聘用程序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報名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地戶籍的,另須提供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
(二)資格審查
各鎮(街道)負責確定申請人人員類別,確定是否具有禁止報名的情形,并審查是否具備聘用崗位條件。
(三)黨員代表評議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崗單位黨組織安排本單位黨員代表綜合考慮崗位職責、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通過后確定擬上崗人員,并報鎮(街道)審批。
(四)公示
各鎮(街道)對擬上崗人員審核無誤后,2個工作日內在“膠州政務網”等平臺公示,用崗單位同步在本單位范圍內張貼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安排崗前培訓、組織上崗。
(五)崗前培訓
經過審批公示后,安排崗前培訓,提升履行崗位的能力,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簽訂協議
經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設置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上崗人員是否滿足崗位條件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簽訂勞務協議。
六、補貼標準
1.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以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900元。
2.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022年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1900元(含社保個人繳費部分),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七、其他事項
1.公開聘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查實后,取消違反紀律的申請人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3.資格審查貫穿安置工作始終,審核發現申請人不符合安置條件的,自行終止安置程序。
4.其他事宜按照《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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