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膠州市綜治網格員公益性崗位招聘1222人公告
來源:膠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22-05-13 10:53:32
膠州市綜治網格員公益性崗位聘用公告
為促進困難群體就業,落實“穩就業、保就業”工作要求,根據《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膠政字〔2022〕1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聘用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1222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崗位計劃
本次計劃聘用綜治網格員1222名,其中,城鎮公益性崗位342名,鄉村公益性崗位880名。崗位信息詳見聘用計劃明細表(見附件1)。
二、聘用對象
本次計劃主要面對如下群體:
(一)鄉村公益性崗位
1.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是指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2.農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3.農村大齡人員,是指年齡在45-65周歲的相應人員;
(二)城鎮公益性崗位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相應人員。
(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申請
1.單位就業、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的;
2.享受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
3.享受扶貧公益崗位補貼的;
4.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聘用崗位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2.居住在所聘用的村(社區),了解村情、社情,群眾威信高,責任心強,善于做群眾工作;
3.身體健康,有一定口頭表達能力和書寫能力,會熟練操作電腦和智能手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優先。
四、聘用崗位職責
綜治專職網格員作為基層社會治理的信息采集員、走訪巡查員、政策宣傳員、便民服務員、事項督查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基礎信息采集。做好網格內人、地、物、事、組織、民族宗教等基礎信息采集工作,及時通過“膠州綜治網格化APP”上報網格內動態信息。
2.社情民意收集。通過到網格走訪巡查等方式,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疏理各種不安定因素,及時反映群眾訴求。
3.重點人員管理。掌握了解網格內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租戶、涉穩重點人員、社區服刑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吸毒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重點青少年、參與邪教人員等人員群體情況,及時將相關情況錄入上報,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服務管理工作。
4.矛盾排查化解。及時了解和上報網格內矛盾糾紛,第一時間進行調處或配合有關職能部門和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方式表達訴求、維護權益。協助做好社會心理服務、疏導、危機干預和信訪事項化解。
5.安全隱患排查。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網格內社會治安、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交通安全、食品藥品安全、消防救援等隱患和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排查,及時將相關情況錄入上報,督促有關方面對存在問題抓好整改。
6.政策法規宣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黨委政府重要決策等,協助做好網格內基層黨建工作和平安創建、文明創建活動,引導群眾自覺遵紀守法,倡導文明社會風尚。
7.民生事項服務。根據居民服務需求和訴求事項,結合實際,通過公共服務代辦等方式,協助有關部門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8.落實黨委、政府和市綜治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聘用程序
(一)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16日—5月20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各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報名地址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3.報名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外地戶籍的,另須提供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
(二)資格審查
各鎮(街道)負責確定申請人人員類別,確定是否具有禁止報名的情形,并審查是否具備聘用崗位條件。
(三)黨員代表評議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由用崗單位黨組織安排本單位黨員代表綜合考慮崗位職責、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通過后確定擬上崗人員,并報鎮(街道)審批。
(四)公示
各鎮(街道)對擬上崗人員審核無誤后,2個工作日內在“膠州政務網”等平臺公示,用崗單位同步在本單位范圍內張貼布告公示,公示期均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安排崗前培訓、組織上崗。
(五)崗前培訓
經過審批公示后,安排崗前培訓,提升履行崗位的能力,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簽訂協議
經崗前培訓合格的人員,設置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對上崗人員是否滿足崗位條件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簽訂勞務協議。
六、補貼標準
1.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以我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900元。
2.城鎮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我市最低月工資標準,2022年每人每月崗位補貼標準為1900元(含社保個人繳費部分),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七、其他事項
1.公開聘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查實后,取消違反紀律的申請人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2.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3.資格審查貫穿安置工作始終,審核發現申請人不符合安置條件的,自行終止安置程序。
4.其他事宜按照《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膠州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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