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大同廣靈縣公益性崗位招聘61人公告
廣靈縣2022年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促進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的意見》(晉政辦發〔2008〕49號)、《關于在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09〕18號)、《山西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9〕59號)等文件及大同市人社局、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批復2021年新增公益性崗位數量的函》的通知(同人社函[2021]343號)的要求,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置范圍及數量
本次招聘安置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共計61人,主要面向鄉鎮就業服務站、各社區、部分縣直單位其中:8個鄉鎮就業服務站和9個社區就業服務站各安置3人共計51人,縣直單位安置10人。
二、招聘對象
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無違紀違法記錄,身體健康,屬廣靈縣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的意見》(晉政辦發〔2008〕49號)的規定程序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高校畢業生:
1、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2、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
4、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含高等特教學院全日制本專科殘疾人畢業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制定實施方案、縣政府網站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綜合考核評定或考試、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個人現場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提供《廣靈縣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認定表》、《廣靈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個人申請表》。同時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1、按認定就業困難類型提供如下資料(復印件均需2份):
(1)零就業家庭:①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家庭成員的二代身份證及戶口原件及復印件(未婚提供本人父母及其他勞動年齡內家庭成員,已婚提供結婚證及配偶有關證件)。
(2)家庭困難、靠借貸上學的農村高校畢業生:①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助學貸款原件及復印件。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①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民政部門出具的現在仍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③提供失業登記一年以上的就業創業證。
(4)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含高等特教學院全日制本專科殘疾人畢業生):①本人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②本人殘疾證原件。
2、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人社局統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對招聘就業困難人員個人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初審;
第二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民政局、教科局、行政審批局等有關部門進行比對驗證。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二)考核評定或組織考試
經報名和資格審查后,合格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采取綜合考核評定或組織考試等方式確定錄用人員;未被錄用的人員放入備選人員庫中存檔,以后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
(三)公示與錄用
擬錄用人員根據考核評定或組織考試成績選崗,選崗時要充分考慮居住和服務地,并優先保證鄉鎮(社區)就業服務站工作。對擬錄用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用手續。
四、人員待遇
1、用人單位要按月足額支付公益性崗位人員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2、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為公益性崗位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社會保險繳費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3、公益性崗位人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相關待遇。
4、公益性崗位人員勞動合同期內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使用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參照企業職工標準,給予相關待遇。
5、公益性崗位人員在崗期間,用人單位應保證其按規定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培訓期間視為出勤。
五、人員管理
1、公益性崗位為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依法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縣人社局備案。
2、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合同期限不超過三年,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關系,不得重復享受公益性崗位政策。
3、公益性崗位人員應當由本人承擔招用單位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委托他人頂替。
4、用人單位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確定公益性崗位人員工作職責,實行考勤制度,每年12月底之前向縣人社局報告公益性崗位人員上崗工作等情況。
5、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公益性崗位工作期間主動辭職、被辭退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崗位安置政策。
6、公益性崗位人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的;
(2)按規定退出公益性崗位的;
(3)因病、非因工負傷等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超出規定期限的;
(4)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5)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其他法定情形不適宜或無法繼續工作的。
8、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在一個月之內,函告廣靈縣人社局。
六、有關要求
1、各符合招聘報名條件高校畢業生,按通知要求本人報名,杜絕弄虛作假。
2、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安置、聘用、監督的相關單位和經辦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同時報名采取預約、錯峰、限流方式,避免聚集。
七、其他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一樓大廳
咨詢監督電話:0352-8822456
附件2:廣靈縣公益性崗位招聘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個人申請表.xls
廣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