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招聘人員20人公告(第二批)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2022年第二批)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金融職業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為浙江省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財政部列為中國特色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建設計劃建設單位,是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職院校之一,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10個崗位20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和開拓精神;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2年8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于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月25日進入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網站人才招聘欄在線應聘處登記(網址:http://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在線應聘”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登記信息時須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學校網站(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統一公布資格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輪進行,初試、復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50%計入總成績。
1.初試
初試包括筆試(線上)和崗位素質測評。筆試成績和崗位素質測評成績各按50%計入初試成績。
(1)筆試(線上)
筆試方式:線上平臺
筆試科目:《綜合素質測試》。
筆試需要兩臺手機等硬件設備,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6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崗位素質測評人員名單(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人員)。
(2)崗位素質測評
崗位素質測評前安排資格復審。
崗位素質測評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崗位素質測評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資格復審和崗位素質測評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
2.復試
復試形式為綜合面試,復試成績低于8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復試具體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招聘動態”欄)。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復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工作的辦法進行。
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學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學校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學校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的,或在規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職業學院 (www.zfc.edu.cn,“師資隊伍”—“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必須嚴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試相關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詳見附件2)。
(四)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職業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學校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739211(林老師)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