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肇慶市高要區選聘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公告
肇慶市高要區選聘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規定》的有關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區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肇慶市高要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正科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基本情況
肇慶市高要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為高要區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正科級,主要負責區政府投資區屬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工作。
二、選聘崗位和人數
肇慶市高要區代建項目管理中心主任(承擔領導職務的管理崗位七級職員)1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后,按高要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規定執行。
四、選聘范圍及選聘條件
(一)選聘對象。
肇慶地區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符合條件人員均可報名。
(二)選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中共黨員。
3.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2周歲以下,即1980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即197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6.專業要求:建筑類或土木工程類,以及其他相關專業。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優先考慮。
7.經歷要求:具有工程管理或項目代建工作經驗3年以上。
8.身份為機關公務員的,需現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或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滿2年以上。身份為管理崗事業單位干部的,需現任管理崗位七級職員或現任八級職員2年以上。
9.身份為國有企業人員的,需擔任肇慶市管一級企業中層正職或副職2年以上干部以及相當層次干部;縣(市、區)管一級企業班子正職或班子副職2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正在試用期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公開選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5月18日至5月24日。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
3.報名材料:《肇慶市高要區選聘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報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相應層級任職證明、單位同意報名證明及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4.報名地點:
(1)現場報名:高要區府前大街25號區委大院區委組織部干部一股。聯系人:伍富彪,聯系電話:0758—8388082。
(2)網上報名:報名材料電子版和掃描版發至電子郵箱,郵箱地址:gyzzbgbg@zhaoqing.gov.cn。
5.注意事項:報名人員應認真對照選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不符合選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查。
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高要區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考試,資格審核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試。
資格初審合格者,由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通知參加選聘考試。考試的形式為面試,主要測評了解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專業能力等。參加考試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健康碼綠碼。21天內有境外(含港臺地區)旅居史、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仍在隔離期的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等,請勿參加。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選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考生面試成績均相同,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擇優確定體檢人選。如人選體檢不合格,由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研究是否遞補體檢人選。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考察,同時復審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放棄考察或者考察不通過的,由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研究是否遞補考察對象。
(五)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擬定選聘人員名單,經研究后,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聘的,按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六、注意事項
(一)參加選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公告所列條件。
(二)考試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資格。
(三)報名者所有資料恕不退還。報名者必須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所填信息與事實不符,選聘單位可取消其選聘資格。
本公告由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肇慶市高要區委組織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