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包頭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20人公告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關于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的公告
第一部分 學院簡介
包頭職業技術學院地處沿黃經濟帶腹地、草原鋼城包頭,是一所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始建于1956年,前身是全國重點中專包頭機械工業學校,是新中國最早建立的兵工院校之一。1998年,學校升格建院,成為全國最早獨立設置的14所高等職業技術院校之一。1999年劃轉原國防科工委與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2006年劃轉包頭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包頭市職工大學整建制并入。2019年包頭市委、市政府在學校掛牌成立“包頭工匠學院”。
辦學66年來,學校堅持服務兵工行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形成了鮮明的工匠型人才培養特色,累計為社會培養輸送人才7萬多名,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產教融合發展規劃項目建設院校。
學校占地59.25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7.26億元,擁有校內實訓基地170個,其中生產性實訓基地6個、國際評估認定的培訓基地1個、國家認定的培訓基地4個。設有11個教學系部,43個招生專業,10個專業群,緊密對接現代制造業、現代能源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涉及工、文、管、經、教、藝、醫等7個學科,工科傳統優勢明顯。擁有國家級骨干(重點)專業6個,自治區級重點專業4個,自治區品牌專業17個,全國機械行業技能人才培養特色專業2個,全國機械行業高素質技能人才培養創新建設試點專業3個,6個專業試辦本科。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699人,近五年一次就業率均在95%以上。專任教師522人,其中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3人,全國課程思政教學名師8人,自治區級教學名師、新秀26人,自治區草原英才3人,鹿城英才12人,包頭工匠1人,市級以上勞模、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29人,市級以上技術能手26人。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比例為41.8%、碩士以上學位教師比例為68.2%、“雙師素質”教師比例為71.65%。擁有市級以上大師、名師工作室11個,其中國家級1個、自治區級4個、包頭市級6個。擁有全國課程思政示范教學團隊1個、自治區級優秀教學團隊15個、自治區草原英才工程團隊1個。2019年在全國職業院校教學能力比賽中,獲獎總數位列全國高職院校第一。
學校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與160多家規模以上企業建立穩定合作關系,成立了美科硅能源、晶澳太陽能、天津圣納汽車3個產業學院,6個專業群成立了校企合作聯盟,12個專業開展現代學徒制試點、12個專業開展“1+X”證書試點,43個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全部由校企合作共同制定,實踐教學課時占總課時比例達到62.98%。落實“科技興蒙”行動,著力打造高能級特色科技創新平臺,與中南大學、長春理工大學共建產學研用創新中心,引進建設“3S”和“北斗+5G”2個院士工作站,組建成立的“內蒙古北斗應用技術研究院”獲批自治區軍民融合示范基地。
面向未來,包頭職業技術學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團結、勤奮、求實、獻身”校訓,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定職教定位、屬性和特色,立根包頭、服務北疆,緊密對接現代制造業、現代能源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著力培養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為把學校建設成為傳承兵工紅色基因、工匠特色鮮明的高水平職業院校而不懈奮斗!
第二部分 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根據《包頭市引進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認定辦法(試行)》(包人社辦字〔2018〕133號)和《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包人才組發〔2021〕1號),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引進德才兼備、符合崗位要求的高層次人才。
二、組織領導
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才引進的領導工作,由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具體負責人才引進的組織實施工作。
三、引進計劃
1.引進博士人才不限學校、不限專業、不限名額;
2.引進碩士人才20名,具體引進條件見《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高層次和緊缺急需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四、引進條件
(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團結協作,身體健康;
2.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137所院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3.取得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碩士及以上人員(本科學歷需為國內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學士);
4.取得博士學位人員且第一學歷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6.對暫未取得國(境)外學位認證的海歸留學人員,可以允許先行參加面試,在規定時間內后補學歷學位認證書,待正式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后,方可進行公示、聘用;
7.引進人才須滿足:引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含海外碩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具備博士學歷、學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
(二)服務期限
引進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三)下列人員不列入人才引進范圍
1.市內各級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及從市內機關事業單位辭職(辭聘)未滿六個月的人員;
2.未滿服務年限及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涉嫌違法違紀正在調查審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在讀的全國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7.有關高校的分校、獨立學院畢業生,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定向培養和合作辦學的畢業生及第二學歷學位的人員;
8.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所列回避關系情形的崗位;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引進方式
可采取“一對一”引才和自主引才兩種方式組織實施。
(一)“一對一”引才。學校根據崗位實際需求,對具有博士學歷學位人員,不限學校、不限專業、不限人數,全年隨時接受投遞簡歷,采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的原則引才。
(二)自主引才。由學校單獨組織開展的面向社會的人才引進。
六、實施步驟
人才引進工作按以下七個步驟進行。
(一)發布人才引進公告
通過包頭黨建網(www.btdj.gov.cn)、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bt.nm12333.cn)及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btvtc.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自主引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網報時間為5月20日至5月26日。應聘人員登錄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www.btvtc.cn)點擊人才引進,完成注冊、登錄,選擇應聘崗位,查看崗位詳情,然后點擊“在線投遞簡歷”,完成報名;博士可采取“一對一”引才通過郵箱nmbzyrsc@126.com投遞簡歷報名方式。
2.每位應聘人員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明材料。在報名時不按照要求填寫、提供資料的將無法通過審核。
3.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在應聘期間必須暢通,電話號碼無法接通或所留號碼錯誤而影響本人應聘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初審
學校嚴格按照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信息和要求進行資格初審。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學校網站另行通知。
2.參加復審的人員須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驗證報告一份(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進行打印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聘者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為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需上傳在校學習證明);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請自行從學校人才引進網站打印本人的《包頭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3.資格復審重點查驗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人才引進計劃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比例不低于1:3。對緊缺急需且達不到比例的崗位,經請示市人才辦批準同意后,可調整比例后組織開展面試。
(五)面試
考試過程采用標準化教室,全程錄像、錄音,影像資料永久保存以備查。
1.采用“一對一”引才方式
(1)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協同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的學科方向、學術水平進行初步審查,形成初步意見后向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確定應聘人員來校面試;
(2)教師工作部(人事處)組織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及教師工作委員會成員組成面試小組,邀請應聘者進行公開學術答辯及專業基礎課試講,對應聘者的學習經歷、學術水平、科研成果、語言表達等方面進行評估,確定擬聘人選。
2.采用自主引才方式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環節,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布;
(2)應聘者通過學校網站打印準考證,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面試;
(3)面試通過試講方式進行,面試考官由學校相關人員及相關業務領域專家5至7人組成,其中校內人員不超過面試組人數的1/3;
(4)面試環節使用統一標準的評分表,考官組根據應聘者試講情況進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現場公布;
(5)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按照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的,超出引進計劃指標,通過加試決定最終人選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
(6)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通過學校網站進行公告。
(六)體檢與考察
1.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需在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費用自理。
2.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中不合格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人員,取消錄用資格。
3.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全程遞補只進行一次。
4.考察工作由學校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具體實施,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主要通過談話了解和調閱核查檔案的方式進行。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和聘用
1.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應聘人面試、體檢情況和考察結果報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提出建議引進人選名單,經學校黨委會集體研究,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將擬引進人選名單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學校網站上公布。
3.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就人才引進情況向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報送有關材料和請示,經審核研究后,申請辦理人事手續和編制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經查實的,不予聘用。
4.按照《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包人才組發〔2021〕1號)要求,引進人才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待遇
(一)凡正式聘用人員,落實編制,享受包頭市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有關工資待遇。
(二)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學校可按副教授七級崗位給予相應獎勵性績效待遇。博士待遇詳見《包頭職業技術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政策及待遇》(附件2)和《包頭市高層次人才認定目錄》(附件3)。
(三)在我校引進待遇政策的基礎上引進人才符合自治區及包頭市有關高層次人才引進條件的,學校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申報,為引進人才申請落實自治區、包頭市給予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和待遇。
八、紀檢和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在人才引進工作期間,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堅持標準條件,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及時面向社會公布人才引進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三)落實疫情防控責任。人才引進工作實施過程,加強疫情防控部署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九、其他
(一)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聘用等事項在包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各環節引進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環節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二)如遇其他特殊情況,學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及時請示包頭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
(三)針對疫情防控,此次人才引進工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要求作出調整,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包頭市青山區人民政府網和我校發布的相關公告。
(四)未盡事宜由包頭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工作部(人事處)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472-3320029
監督電話:0472-3320035、0472-33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