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西臨汾襄汾縣教育系統校園招聘30人公告
襄汾縣教育系統2022年校園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經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批復,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從校園招聘30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襄汾縣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的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020年、2021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視同為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
2020年1月1日至資格審查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滿18周歲,35周歲及以下(截至公告發布之日);
7.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襄汾縣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形式、時間
本次校園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2年5月28日至6月1日。
報名郵箱:xfxxyzp2022@163.com
2.報名所需資料
①《襄汾縣2022年校園招聘教師報名表》;
②本人近期免冠電子2寸彩照(紅底),并重命名為本人姓名;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④畢業證、學位證;2022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學歷、學位、專業和畢業時間等,要求表述完整準確);
⑤高中所需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打印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⑥普通話等級證(須二乙及以上等級證);
⑦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未取得畢業證的2022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校證明);
考生為港澳臺學生、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專業認證資料;
以上資料,以原件掃描件壓縮包發送至報名郵箱。壓縮包命名格式為“報名崗位+姓名+聯系方式”。
3.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招聘崗位。
考生要誠信報名。報考人員對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國外畢業留學生的專業由招聘單位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
暫未取得畢業證必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交驗畢業證原件,未在規定期限內交驗的,取消應聘資格。
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因素,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不能取得聯系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4.資格初審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考申請后,由工作人員告知初審結果。對通過初審資格審查的,將通知本人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信息;未通過初審的,將及時告知本人。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受過刑事處罰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③受處分期間,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與招聘工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⑥按有關規定不能報考的。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所有報名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2.發放準考證。復審通過的,招聘單位將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和考核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憑準考證參加考試和考核。
若同一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不達5∶1,直接進行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若同一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比例達5∶1及以上,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達1∶3比例的按實際人員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面試由學校依據招聘崗位專業采取說課、理論解答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
同一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面試考核,按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公正,擬成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5-7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加面試的考官人數不得超過1人。每組設主考官1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和《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晉教人字〔2005〕19號)。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或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異議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在體檢、考察環節因個人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綜合成績順次遞補。
(五)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襄汾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進行7個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滿,由縣委編辦、縣人社、縣財政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2.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員最低連續服務年限為5年。
五、咨詢和監督
本次校園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咨詢襄汾縣教育科技局。
咨詢電話:0357-3820518,0357-3530002
監督電話:0357-3530015
電話接聽時間為招聘期間的工作時間。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