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邵陽市新邵縣招聘82名教師公告
2022年新邵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我縣教師隊伍現狀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依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2名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2.所有科目分學段分科目全縣統一報考,按考生報考崗位的計劃數分學段分科目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聘用。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教育工作。
3.身心健康,無精神類疾病史,具有正常履職的身心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符合所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具體見招聘計劃與職位條件表)。
2.教師資格證:具有對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小學語文、數學學科不限)。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資料(學歷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等)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考察前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3.報考人員的專業參考《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縣教育局提出意見,報縣人社局認定。
4.取得外國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審查。
5.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讀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但在2022年7月31日前,必須取得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應屆學歷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5.不接受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應屆畢業生報名,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名,其他情形依次類推。
6.現役軍人。
7.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8.新邵縣在編教職工、公費師范生、服務期內特崗教師和“三支一扶”教師。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新邵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xinshao.gov.cn/)、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網站及相關媒體上發布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網址:http://shaoyang.pzhl.net/
2.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22年5月28日8:00—6月8日17:30
網上資格初審:2022年5月28日9:00—6月10日17:30
3.報名流程:
登錄報名網址,進入網上報名系統:考生注冊并登錄→考生報考崗位→填寫報名表→上傳相關資料及照片→確認報名信息提交審核→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審核通過后繳費→打印報名表→報名結束。
須上傳的證件資料:
(1)本人近期免冠藍底證件照(jpg格式,無修圖,大小30-200KB以內,直接上傳至報名表中的照片欄,不得使用身份證或紙質照片翻拍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正、反面照片。
(3)本人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中專業方向有要求但畢業證未明確方向的,需提供專業方向證明)及部分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職業資格證、戶口薄、工作證明)原件照片和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照片。單張圖片大小不宜超過500KB,圖片總量大小不超過10M,否則容易造成上傳失敗導致報名不成功。
4.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選擇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崗位報名,提供的證件材料和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不實或有誤,后果自負。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不得再更改個人資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資格。
(2)網上報名后,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審核報考人員相關資料,并將審核結果通過報名系統反饋給報考人員,報考人員須主動關注報名系統反饋情況。未予資格審查的,請及時與新邵縣教育局聯系(0739-3120098),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疑問的,可與新邵縣人社局聯系(0739—3681035)。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在報名系統繳納報名費(100元)后須打印出本人的《新邵縣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方為報名成功,要求本人親筆簽名并妥善保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
(3)不按要求上傳資料、上傳資料不成功、資料不齊全、不符合報考條件均會造成報名不成功,報名不成功將不得參加考試,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接受超過規定報名時間的補報。請考生務必按照要求提前認真準備齊全報名所需材料[如有戶籍限制的需提供戶口本,代課年限需提供單位《審批表》(附件4)]。盡早進入報名系統報名,不建議壓著報名截止時間報名,避免出現系統擁堵或因為證明材料缺失導致報名不成功。
(三)確定開考崗位比例。
按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緊缺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需開考的,經用人單位申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降低到2:1開考,并予以公示。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不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四)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考資格。
(五)考試及現場資格審查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時間待定,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其中高中、初中教師(語文、音樂、體育、美術教師除外)各崗位考相關崗位的專業知識;中小學報考語文、音樂、體育、美術(書法)教師考語文專業知識和寫作;中小學數學教師考數學專業知識;中小學英語教師考英語專業知識,以上科目的難度與高考水平相當。職業中專專業科目(工業機器人、電子商務、基礎會計)考本科層次相關專業知識,其它科目參照高中的考試科目和難度進行。參加筆試時需攜帶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原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筆試總分為100分。非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筆試成績占50%。筆試成績可登錄報名網址查詢。
2.現場資格審查
(1)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用人單位及相關部門負責現場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名單及具體時間另行公告。
(2)根據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名額確定現場資格審查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對象范圍)。
(3)現場資格審查內容。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的報考人員,持本人親筆簽名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及所報崗位條件表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原件到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4)現場資格審查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現場資格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在報考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2次。
3.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面試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為1:1的崗位,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2)面試方式見附件2,采取試講的方式。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不含專業測試時間),評分標準及相關要求由評委制定,采取當場評分、亮分方式。報考音樂、體育、美術(書法)崗位者增加專業測試項目,專業測試的方式為考生自主展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才藝,專業測試時間為8分鐘,專業測試項目分數占面試分數的20%。面試內容為報考科目相應學段內容。面試內容在備課前由考生抽簽確定。面試前先抽面試順序簽,面試前30分鐘抽面試內容簽。
(3)面試總分100分。非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凡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
綜合成績(非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音樂、體育、美術(書法)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體檢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入圍對象因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可遞補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博(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查。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查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日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縣人社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查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2)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5.考察
(1)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考察時間另行通知。按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執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前須交驗畢業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原件。
(2)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6.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新邵縣政府網站、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被實名舉報者,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不予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并通過公示的擬聘用人員,失信放棄聘用的,五年內不準參加我縣組織的人事招聘考試。
7.聘用
公示期內無異議或被舉報經查實后無異議者,按所報崗位以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學校(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優先;筆試成績相同的,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缺額不予遞補。
四、其他事項
1.疫情期間,報考考生須遵從防疫考務要求。
2.聘用人員在本縣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得低于5年,首聘工作學校不得低于3年,5年內不得辭職或調離本縣教育系統。
3.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選聘學校等各階段時間安排均在新邵縣政府網站、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各階段不再對考生進行單個通知,凡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4.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新邵縣教育局、新邵縣人社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咨詢電話:0739-3681035(人社部門)
0739-3120098(教育部門)
監督電話:0739-3608760(駐組織系統紀檢組)
0739-3662678(駐教育紀檢組)
附件4:2022年新邵縣小學教師公開招聘本縣籍代課教師報名審批表
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邵縣教育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