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招聘86名公告
2022年度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發〔2020〕10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區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落實衛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6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22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附件1)。
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22年7月31日,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有突發情況時間需相應延后的,將另行通知);
要求相關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
報名所需各類執業資格證件等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對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夠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它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在編人員工作未滿2年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未完成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以各級各類招聘、招錄公告中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為準,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尚在首個聘期內的(自聘期開始之日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被列入《黑名單及其國家聯合懲戒備忘錄》并被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的各個環節,含填報個人信息、上傳個人照片、資格初審及查詢、繳費和打印準考證均通過車都張灣網(http://www.zwxww.net/)進行。所有參加此次公開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注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及時繳費確認。
(二)時間安排
1.注冊報名時間:2022年5月24日9:00至5月27日17:00。報名窗口于5月27日17:00準時關閉。
2.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2:00,網上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可同步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審查通過的報名者需及時交費。
3.繳費確認時間:2022年5月24日9:00至5月28日17:00,報考人員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通過網銀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期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填報多個崗位無效。在網上報名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重新選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現在編在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必須由其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同意報考證明。
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城鄉特困救助對象,先在網上報名繳費,然后在筆試考點現場憑相關材料退費。
4.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發布。請報名者在報名結束5日后隨時留意筆試公告。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公告規定的時間,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持有筆試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致電0719-8652306。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誠信承諾書(詳見附件3),
填寫有關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考生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填報虛假信息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須為標準證件照,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寬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網上報名確認后,按(鄂價費字〔2007〕18號)文件規定,每位考生須通過網上繳納考試費用100元。報名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發布崗位核減公告,退還已繳費用。
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或提供虛假身份、經歷、學歷、學位等各類信息,隨時取消其相應資格,并記入誠信黑名單。
報名完成后報考人員需打印《考生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等相關資料,并妥善保管以備后續資格復審等環節使用。
四、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公告(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以及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按照筆試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地點,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等,參加筆試)。
(二)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70%,寫作,占30%。筆試滿分為100分。
(三)關于開考比例的界定:為保證考生質量和達到競爭擇優的目的,按崗位招聘人數和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開考。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量并在車都張灣網上公布。
(四)筆試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5日內在車都張灣網上公布筆試成績供考生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復審人選。如遇最后一名筆試分數相同時,一并列為資格復審對象。
(二)資格復審
采取線上資格復審方式,詳見資格復審公告。未按照指定時間、要求參加資格復審或應聘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因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可按該崗位考生政策優惠加分后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不超過2次。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繳納面試費50元。進入面試者在面試公告發布前有放棄的,經資格復審后依次遞補;面試公告發布后放棄的,不再遞補,面試照常進行。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本場考試(同一考官組、同一面試題本條件下所有面試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為體檢、考察對象;未達到平均分的,取消該崗位。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公告。考生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免筆試考生除外)和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達面試考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三)面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七、考試成績計算
(一)成績計算:本次考試總成績為100分,筆試占50%、面試占50%。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果綜合成績相同且面試成績一致,則另加試筆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加分政策。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政策要求,按照有關文件規定,截止2022年9月30日,對服務期滿2年且兩個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稱職)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十堰城區(茅箭區、張灣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網格員(含原網格員身份的社區工作者)實行筆試成績增加5分的政策優惠。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2年7月31日已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在軍隊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優惠政策。請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22年5月28日9:00--18:00,將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年度考核表(相關佐證材料)和《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清晰掃描件發送至郵箱80938062@qq.com。考生提前提交無效,逾期、漏提交、錯提交均視作放棄或不合格。
上述人員中已公開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招錄為公務員的,如參加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再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加分優惠政策。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
八、體檢、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在三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費用由受檢人自理。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和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3.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申請復檢的,由申請方負擔復檢費用。復檢醫院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
4.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完成全部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醫囑暫緩相關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體檢結論合格,再行辦理聘用手續。
5.因考生放棄體檢資格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進行,考察工作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地考察、信函考察及實踐考察方式進行。
2.有工作單位的考生,須在考察結束前辦理完成辭職或解聘手續,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人崗相適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九、公示、聘用
考生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通過車都張灣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問題,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與新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
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取消后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在張灣區事業單位最低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
十、防疫要求
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參加招聘的應試人員,須出具健康碼及相關必要證明,遵守現場防疫規定,健康碼為“綠碼”且體溫低于37.3℃者才能進入考場。不服從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應聘資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的具體時間安排如有變動,將提前在車都張灣網發布通知,屆時以通知為準。
本公告由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此次考試所有考務信息均由車都張灣網(http://www.zwxww.net)發布。
咨詢電話:
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和人事管理股0719-8652306
舉報電話:
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719-8652990
報名入口:http://82.157.65.89/zwexam_01/
十堰市張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2022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一覽表.xlsx
附件2.2022年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參考目錄.docx
附件4.十堰市張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