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東濟寧高新區接莊街道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30人公告
2022年濟寧高新區接莊街道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第三批)
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和《濟寧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關于千方百計穩定和擴大就業要求,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按照《濟寧高新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寧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研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數量
本次在接莊街道共招聘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30名。其中,儲備人員15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三)具有接莊街道戶籍;
(四)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
(五)招聘對象:農村低收入人口、農村殘疾人、農村大齡人員(45-65周歲)。同等條件的,優先安置我區鄉村振興部門登記管理的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如以上人員報名審核通過后,仍有空崗的,經向區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后可招錄其他類型就業困難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
1.大齡登記失業人員。指女年滿40周歲、男年滿50周歲及以上并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簡稱“4050人員”)。
2.城鎮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指城鎮戶籍家庭成員中無一人就業,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失業人員。
3.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指農村居民家庭中,男16至50周歲,女16至40周歲,有勞動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年人均收入在當地平均水平50%以下,且無人在二、三產業就業的家庭中的失業人員。
4.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指本市戶籍離異、喪偶后未再婚,撫養未成年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且未實現正規就業)的失業人員。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記失業人員。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證》的失業人員。
6.殘疾登記失業人員。指持有殘疾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
7.失去土地人員。指因國家征地失去土地并有鄉鎮政府出具證明的農村失業人員。
8.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指連續登記失業1年以上(根據最近1次失業登記日期計算滿1年)的失業人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已經享受期滿公益性崗位、企業吸納、靈活就業扶持政策的就業困難人員;2.正在繳納或領取養老保險的(指企業、機關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3.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4.在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股東兼管理人員的;5.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個體經營戶營業執照的;6.村“兩委”在職干部;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2年5月25日-5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報名地點:各村村委和接莊街道為民服務中心21、22號窗口(濟寧高新區海川路241號)。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線下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到報名地點提交報名申請,填寫《濟寧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見附件)。報名人員在申請期間的表現,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報名時需提交材料:
報名審查有關證件原件,留存報名材料一式兩份。包括《濟寧高新區城鄉公益性崗位申請報名表》(貼照片、本人簽字)、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含全部戶口頁)。其他: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證,殘疾人提供殘疾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另需提供有關證明。
(三)民主評議:各村根據報名情況,組織部分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綜合考慮人員類型、收入水平、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對報名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相關人員。
(四)審核公示:各村對確定人員名單在公開欄進行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公示結束后,街道負責對村報送的人員進行復審,確認無誤后報區黨工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
(五)區級審批:區黨工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對象標準要求,對街道報送的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相關情況進行審核備案,反饋用人名單。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在報名、評議、審核、復核、審批等過程中弄虛作假,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本人負責。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由街道組織人員所在村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各用人單位可根據情況與人員所在村簽訂用人協議。雙方簽訂的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鄉村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按照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據崗位類型、勞動時間等因素確定。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崗位待遇按月發放。由區黨工委組織部(人力資源部)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6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
五、退出管理
公益性崗位人員實行退出機制,一旦退出將即時解除勞務協議,從解除勞務協議的下月起停止發放補貼。
(一)自然退出: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督促退出:1.通過用人單位吸納、靈活就業、自主創業等方式已實現就業的;2.自愿退出崗位的;3.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4.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5.其他須退出崗位的情況。
(二)人員清退: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街道負責清退:1.申報材料虛假失實的;2.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他人頂替上崗的;3.無故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4.不服從崗位管理或違反崗位管理辦法,造成不良影響的;5.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經整改仍不到位的;6.在崗期間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其他不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條件的。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堅持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名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接莊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接莊街道人社所:15763729028
監督電話:0537-7395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