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保山昌寧縣教師發展中心選調教師20人公告
2022年昌寧縣教師發展中心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全面加強全縣中小學教科研訓工作,加快推進昌寧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昌寧縣委昌寧縣人民政府關于推動昌寧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昌發〔2022〕1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中共昌寧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昌寧縣教師發展中心機構編制的批復》(昌機編復〔2022〕5號)要求,經教育體育局黨組會議研究并報經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全縣中小學校選調20名教師充實到教師發展中心,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按需設崗、人崗相適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群眾公認的原則;堅持公開選拔、擇優聘用的原則。
二、選調對象
昌寧縣2022年5月底前在編且符合調動條件的基礎教育學校教師。
三、選調崗位
2022年教師發展中心選調教師崗位20個。其中高中語文、物理、歷史教研員各1個;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教研員各1個;小學語文、英語、科學教研員各1個,小學數學教研員2個;中學地理教研員1個,中學生物教研員1個;中小學道德與法治教研員1個,中小學信息技術教研員1個,中小學體育教研員1個;中小學藝術教育教研員1個;特殊教育教研員1個。
四、選調條件
(一)政治品格過硬,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二)在編制內任教年限滿6年(含試用期)及以上,年齡在50周歲以下(計算至2022年6月)。其中特崗教師、“三支一扶”支教教師、西部志愿者支教教師服務期不計算在內,從招聘為正式在編人員之月起算任教年限。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工作經歷及工作能力。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適應長期下鄉、駐村、出差生活工作環境。
(五)持有與報崗學段匹配的教師資格證。
(六)愿意承擔專業技術職稱高評低聘風險。
(七)須承諾三年內個人不得申請調往本縣教體系統外的其它事業單位。
(八)教學質量突出,近三年所任學科教學成績綜合位次在全縣前40%以內。無統測成績的所在學校綜合成績排位在全縣前50%以內。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選調對象:一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二是師德師風有問題的:三是群眾公認度不高的;四是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等影響期未滿的;五是其他原因不宜選調的。
五、選調程序
(一)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5月26日上午8:00—2022年6月2日下午5:30(正常工作日);報名地點:昌寧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聯系人:輝奕希;聯系電話:0875—7130700。報名時須提交選調申請表和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學校開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由選聘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照選調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環節。近三年參加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課堂教學技能大賽(現場)中獲縣級一等獎及以上、市級二等獎及以上、省級獎勵者可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
(三)測評。(1)筆試:由考察測評領導小組命題制卷,并組織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閉卷考試。筆試時長2個小時,卷面滿分100分,折算成績80分。筆試時間:2022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暫定昌寧縣教育體育局二樓會議室。(2)考核:參加筆試人員按照下列細則進行考核打分:2016年以來獲得縣處級及以上黨政機關表彰的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教學標兵每次縣處級記3分、廳局級記5分、省部級記7分、國家級記9分(當年內同一表彰項目不重復累加,按最高級別記分)。近三年在課堂教學技能大賽(現場)中非免筆試人員獲縣級二、三等獎的每次記3分、市級三等獎的每次記5分。近三年履職考核合格每年記1分、優秀每年記2分:具有法人學校校長任職經歷的記6分、具有法人學校教學副校長任職經歷的記4分、具有教科室主任、教務主任、年級組長和其它一級班子任職經歷的記3分。考核滿分為20分(超過部分為無效分數)。綜合成績=筆試折算成績+考核得分。綜合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為7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范圍及任何參考用書。
(三)面試。(1)確定面試人員:免筆試人員及綜合成績高于最低控分線人員均可進入面試。符合面試條件人數與崗位數相等的可等額進行面試。面試由縣教育體育局和縣人社局組織專家進行。(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現場測試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3)面試時間:2022年6月13日上午9:00—17:00;面試地點:暫定昌寧縣教育體育局二樓會議室。
(四)考察。(1)確定考察對象:實行差額考察,根據同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選調崗位數與考察人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際參加面試合格人數確定考察對象。(2)民主測評: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部分股室長、機關干部職工代表和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教職工代表組成考察測評小組,圍繞政治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方法、廉潔意識、人崗相適等方面進行綜合考察,考察采用民主測評方式進行。民主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85分。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察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擬選調人員。自愿放棄選調的,空缺崗位按考察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六)進行公示。確定擬選調人員后,在教育微信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并經查實的取消選調資格,空缺崗位按考察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七)報送審批。擬聘人員經過公示無異議后,報縣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縣人社局審批。
(八)簽訂合同。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期三年。
六、紀律監督
(一)選調考察測評領導小組在縣紀委監委派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違規違紀的,應立即取消考察測評領導小組成員資格。
(二)參加選調人員違規違紀或其他人員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選調結果客觀公正的,視情況取消涉及人員選調資格或按照有關規定對其他當事人進行問責處理。
(三)縣教體局機關全體干部職工在選調工作中,必須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對跑要崗位、擾亂秩序、混淆視聽、傳播不實信息并造成負面影響的,將進行嚴肅查處。
昌寧縣教育體育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