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的公告
為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就業政策,促進就業困難群體就業,依據《蘭州新區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新政辦發﹝2019﹞31號)規定,根據工作需要,面向社會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與人數
招聘崗位為:司法行政工作輔助人員1名。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蘭州新區戶籍,有就業意愿且持有《就業創業證》的下列就業困難人員:
1.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大齡就業困難人員;
3.身體雖有殘疾但未喪失勞動能力的城鎮人員;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居民;
5.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的城鎮居民;
6.完全失地農民中的就業困難人員;
7.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退伍軍人和建檔立卡脫貧戶中的就業困難人員;
8.法律專業或從事過司法行政工作人員優先;
9.其他符合國家和省上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違法違紀審查的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時間及報名方式:2022年5月24日—5月31日,報名人員通過網絡投遞報名材料,投遞郵箱:1040507951@qq.com,咨詢電話:0931-2903019。
2.報名材料:符合條件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蘭州新區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學歷證明掃描件。
(二)資格審核
由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對報名人員就業失業、失地等情況和本人提供的有關證件等信息進行審核,如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取消其資格。
(三)面試
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崗位和資格審核情況,按照不低于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并組織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邏輯思維、業務素質、語言表達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審核公示
確定聘用人員將在新區官網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期限和待遇
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與被聘用人員簽定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協議期限為一年,一年一簽。公益性崗位聘用期原則上最長不超過三年,期滿不再續簽,如符合延續條件,按規定執行。聘用人員被錄用后月工資不低于蘭州新區最低工資標準,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四、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必須如實準確提供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資格。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蘭州新區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