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區招聘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22人公告
2022年舟山市普陀區公開招聘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干部隊伍建設,提高城市社區管理服務水平,根據《關于印發〈舟山市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辦法(試行)〉的通知》(舟民基〔2021〕5號)、《中共舟山市普陀區委辦公室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普委辦〔2019〕15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普陀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普陀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12名,其中沈家門街道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3名,東港街道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9名,另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儲備庫人員儲備10名,合計22名。
二、信息發布平臺
(一)普陀黨建網(公告公示):
http://www.ptdj.com.cn/。
(二)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23/index.html。
(三)舟山市普陀區民政局網站(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443517/index.html。
其中,舟山市普陀區民政局網站為發布考試、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品行;
2.熱愛基層工作,能吃苦耐勞,樂于奉獻,有志于服務社區建設;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5月25日以后出生),舟山市戶籍人口;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受過刑事處罰的;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有道德敗壞等不良行為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22年6月5日—6月7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2.報名地點: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海天大道2776號普陀區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3.資格審查:參加報名和資格審查者需提供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報名者還需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2張,加分材料(相關工作經歷需提供歷年社保證明、勞動合同或單位工作證明原件與復印件,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25日),如實填寫《2022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考報名表》。如有委托報名的,需提供委托書及委托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由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信息進行材料審核,確定是否具有報名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后領取準考證,領取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試辦法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筆試科目1門,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和寫作。實行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有下列情況者筆試成績可以加分:持中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加8分,持初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加4分;具有2年及以上鄉鎮(街道)、社區、村工作經歷的加2分;退役軍人加1分。所有加分項累計不超過10分。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和加分項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人數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再行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若出現主動放棄或其它情況退出面試的考生,入圍面試人員不進行遞補。
六、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值)×50%+面試成績×50%,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含加分內容)高者列前位。體檢和考察參照行政事業單位錄用有關標準執行。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在舟山市普陀區民政局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聘用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12名,儲備庫人員儲備10名,本年度另有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出缺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直接從儲備庫隊伍補充,儲備庫隊伍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被聘用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選擇用人單位,如選擇自動放棄的,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公示結束后有放棄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照《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普委辦〔2019〕153號)進行統一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具體工作崗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具體分配。
八、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請按以下方式咨詢:
咨詢電話:0580-3011126,3013355,監督電話:0580-3013427。
(二)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2022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計劃表.docx
附件2:2022年舟山市普陀區城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聘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