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高新區公益性崗位招聘13人公告
福州高新區公開招聘2022年A類公益性崗位公告
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福州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夯實就業服務基礎的通知》(榕人社就〔2022〕15號)和《關于印發<福州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4〕65號)的文件精神,實施公益性崗位兜底幫扶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脫貧人口實現就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結合我區鄉鎮公益性崗位需求,現決定面向全市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全區共招聘13名A類公益性崗位,其中南嶼鎮9名,區村鎮管理辦公室4名,具體崗位詳見《福州高新區2022年公益性崗位詳情表》
二、崗位招聘條件
1.具有福州市戶籍或持有福州市居住證的省內人員;
2.持有效的《就業創業證》且已認定為福州市就業困難人員(以前年度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人員除外);
3.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符合崗位條件的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以聘任安置就業享受補貼年齡為準)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脫貧人口。
4.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資格條件。
三、人員管理
高新區人社局作為高新區公益性崗位的管理主體,負責組織招考、聘用等工作;用人單位負責日常管理(包括考勤)、考核工作。
四、勞動關系及崗位待遇
1.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應發工資為3706元/月,扣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后,實際收入約為3316.8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與正式錄用后報酬標準相同。
五、公益性崗位聘用期限
公益性崗位聘用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聘用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聘用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對聘用期滿后未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的大齡(男年滿50周歲以上、女年滿40周歲以上)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就業,累計安置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面試、公示、聘用等程序公開進行。
(一)發布公告
高新區人社局在福州高新區官網、“高新黨群”公眾號發布招聘信息,鄉鎮、社區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廣泛發布崗位招聘信息,發布時間為2022年5月26日—6月9日。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2年5月26日—6月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報名地址:福州高新區科技東路3號三樓308室勞動保障科,咨詢電話:38200516(報名同時可現場辦理《就業創業證》及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3.提交材料:報名人員應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創業證》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以上材料均要準備兩份)。
4.資格審查:區人社局負責對報名公益性崗位的就業困難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三)面試
經審核后,高新區人社部門根據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情況,負責組織對報名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地點和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各崗位擬聘用人員體檢合格后入職。
(五)聘用公示
公益性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福州高新區官網、就業困難人員戶籍所在社區予以公示,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聘用
A類公益性崗位由區人社局委托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書面合同,勞動合同一年一簽。
福州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