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選聘職員公告
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公開選聘職員公告
為加強我中心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業務水平,根據《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辦法》(深人社發〔2018〕32 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我中心決定選聘職員3名,具體崗位參見《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選聘職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和技能條件;
6.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 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關要求。
1.關于招考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職位,符合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報考。
2. 關于報考年齡。
報考年齡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5月31日。
3. 關于報考學歷。
報考學歷要求為“普通高等院校”畢業。
4.關于報考專業。
(1)應聘人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參考《廣東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國外學歷證未明確標注專業的,以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標注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畢業論文、成績單等)。
(2)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表》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方式。
1.時間:2022年6月10日-14日;報名時效性按郵箱在上述時段所收到材料為準。
2.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將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附件2)、個人簡歷、學歷學位證書、證書驗證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個人業績材料等掃描件發送郵件至jyzxrs@wjw.sz.gov.cn;聯系電話:0755-22205722。
(二)報名需提交的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或戶籍本;
3.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應屆畢業生提交在校證明等相關材料);
4.提供《崗位表》中“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相關材料;
5.業績、獲獎、任職經歷等證明材料(自愿提供)。
上述材料要求原件掃描件。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核與報名同時進行,根據報名材料,重點審核報名人員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
三、確定考核人選。
根據應聘人報名材料及資格審查結果,在擬聘人數3倍范圍內確定各崗位的考核人選;報名人數不足3倍的,所有符合資格報名人員均列為考核人選。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結構化面試。
(二)時間:另行通知。
(三)地點:深圳市福田區上步中路園嶺五街8號市健研數管中心。
(四)考核結果公布: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考核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核工作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官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中心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 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將于考察結束后在深圳市衛生健康委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我中心在規定時間內報市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
九、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額的,不進行遞補。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選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核等工作。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防控要求有變化,將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具體要求見《考生疫情防控須知》(附件4)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 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深圳市衛生健康發展研究和數據管理中心選聘職員崗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