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輔助執法人員10人公告
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公告
因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工作需要,為配合鄉鎮“四個平臺”建設,加強綜合執法工作,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10名。現就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線及夜間輔助執法人員。
人數:10名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未受到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處罰;
2.品德高尚、甘于奉獻、熱心為人民服務工作,熱愛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集體榮譽感;
3.大學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軍人可放寬至大專,報名時都需取得畢業證書),30周歲及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者);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無色覺異常等,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5.具有長興戶籍或長興生源。
(二)不得報考的情況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其他行政處罰的;
3.因違紀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有參與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6.曾從事城市管理輔助執法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綜合執法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事項和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1日到6月10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長興縣縣前中街27號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401辦公室。
3.報名方式:本次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紙質版:
(1)《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電子及紙質版1份,并攜帶1張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戶主和本人頁)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退役軍人報名需退役軍人證明。
4.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將組織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方可參加考試。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考試形式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占總成績60%。
理論考試:內容為與綜合執法有關的知識。不指定復習資料用書。滿分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理論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不滿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6.體檢
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如筆試成績仍并列的,增加復試環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7.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情況,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8.公示
考察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測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長興人事人才網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
9.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相關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錄用人員,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確定試用期,試用期結束經考察合格后正式錄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勞動合同。在職期間工資、福利及相關待遇參照縣綜合執法局編外聘用人員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半年內出現缺編的,按此次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需參與日常巡查、疫情防控等一線執勤及24小時值班或通宵值班,建議男性報考;
3.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2-6757081。
長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