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廣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招聘城管機動隊員10人公告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2年公開招聘城管機動隊員公告
根據《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城管機動隊伍管理制度》等規定,按照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城管機動隊員。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招聘對象為具有國家承認大專或本科學歷,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一覽表)。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志愿從事城市管理和執法輔助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具有愛崗敬業,吃苦耐勞精神。
4.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崗位一覽表)。
5.年齡不超過30周歲,計算至2022年6月2日止。即1991年6月2日之后出生。
6.2022年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須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即2022年6月2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
7.退役軍人報考人員退出現役證件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6月2日。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員;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人員;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5.曾在省、市外從事城管協管員,因違反相關管理規定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
6.其他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和執法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擇優聘用。
(一)報名時間:6月2日至6月8日。采用電子郵件報名方式,由報考人員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準備報考所需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在規定時間內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指定郵箱,郵件命名格式為:姓名+應聘崗位類別+崗位代碼,如張三協管員202201。郵箱:zscgjzp@126.com
報考咨詢電話:湛小姐0760-88878283
歐小姐0760-88113209
投訴電話:中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88823890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報名所需材料:
1.城管機動隊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2,發電子版)
2.報考者本人身份證正、反面pdf掃描件;
3.學歷證書pdf掃描件;202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就業推薦表pdf掃描件;退役軍人報考需提供退出現役證件pdf掃描件。
4.報考202204崗位,需提供摩托車駕駛資格證pdf掃描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電子證件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底色不限)。
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6月13日至6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由工作人員以電話形式通知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帶上報考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對復審合格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時間:6月18日上午9:30-11:30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所有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筆試結束后統一組織閱卷,并視筆試情況劃定筆試入圍分數線。除202204崗位外,退役軍人報考的,筆試成績在原始成績基礎上加5分。
(四)面試: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布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視總體情況劃定。總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網站公告。對考試合格的考生,依總成績由高至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體檢參照《中山市機關雇員體檢標準》執行。對體檢合格人員參照《中山市機關雇員招聘辦法》等規定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合格者將在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影響聘用情形的,則辦理聘用手續。
三、相關待遇及福利
城管機動隊員崗位收入具體包括月基本薪金(含五險一金)、績效獎金。每年按規定安排職工體檢;申請加入工會的,享受工會會員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報考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人選: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公告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