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20人公告
2022年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湖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和《湖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治安管理輔助崗位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2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3.為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6年5月31日至2004年6月1日期間出生);
4.男性,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著夏裝裸露部位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心理疾病等。
(二)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1《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中有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因疫情防控需要,請持健康碼綠碼、不帶星號的行程碼及24小時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到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6月14日(上午8:45--11:30,下午14:15--16:45),周六、周日除外。
報名地點:吳興區公安分局門口傳達室。
報名及資格復審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紙質版:
(1)《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要求打印1份,并攜帶2張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戶主和本人頁)等及報考崗位需要的資質證明和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相應學歷證書需于發布公告前取得,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教育部學歷證書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在線驗證報告;
(4)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5)已就業人員報考須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現場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符合崗位報考條件人員現場發給準考證(即蓋有資格審查合格章的報名表),憑準考證參加考試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名人數不足招考計劃1.5倍的,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
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考生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考試測試
1.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各單項均合格的人員進入筆試環節;不足規定人數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測試內容及標準:
a.男子1000米≤4分40秒;
b.縱跳摸高:男子≥261cm,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一次。
體能測試期間,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測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待報名環節結束后另行通知。
2.筆試(滿分100分)。主要為時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識及寫作能力等。
3.面試。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聘用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采取面談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以及言行舉止、邏輯思維、心理抗壓等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計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現其他特殊情況,由分局政治處研究決定。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排名,按計劃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安排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三部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考察人選。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五)人員遞補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造成崗位空缺的,從報考本單位同一職務序列符合條件的下一名次人員依次遞補。
為提高招錄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對考生自行放棄聘用或聘用后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崗位,在下次吳興區公安分局公開招聘輔警公告發布前,可按照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公示,辦理遞補招聘手續。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測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上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中發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委托具有資質的勞務派遣機構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2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或退回勞務派遣機構。
(七)薪酬待遇
按規定統一繳納“五險一金”,年人均經費保障水平約9.22萬元,并根據輔警的不同崗位類別及工作強度等情況,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分類分級管理的薪酬制度。工作滿5年,如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定向招錄人民警察考試。
四、其它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在各科目考試測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父母,是指生父母和共同生活的養父母、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共同生活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答題紙等,或者帶出考場;作弊、協助作弊;報考人員存在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六)對招聘公告中相關事項的咨詢,可直接撥打招聘計劃一覽表中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七)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原則上由各聘用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進行告知。
(八)本次招聘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湖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九)本公告由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政治處負責解釋。
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區分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