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市紀委監委選調公務員公告
慶陽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慶陽市人社局《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2021〕7號)有關規定,慶陽市紀委監委決定從市、縣(區)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慶陽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5名。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慶陽市市直、縣(區)機關、鄉鎮(街道)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2.慶陽市市直、縣(區)、鄉鎮(街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和年齡等條件(具體見《2022年慶陽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計劃表》;
3.近三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具備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體健康;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違反政治紀律或政治規矩的;
2.群眾公認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受黨紀政務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8.未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部門、單位同意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和資格復審、人選確定、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選調工作由慶陽市紀委監委負責組織,報名采取個人自薦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見附件)。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4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市委市政府機關集中辦公區1號樓416室集中報名。
2.報名材料
(1)《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報名表》(以下簡稱《推薦報名表》,自行下載)一式兩份,按要求加注所在單位、同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2吋免冠紅色背景照片6張。
(3)黨員身份證明和獲獎評優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市級組織人社部門錄用文件復印件(加蓋主管部門或縣級組織部門公章)1份。
(5)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主管部門或縣級組織部門公章)1份。
3.資格審查
由慶陽市紀委監委組織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及時通知本人。報考人員應保持通訊工具的暢通。
本次公開選調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于3:1。資格審查結束后,如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專業能力素質、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總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時間、地點由慶陽市紀委監委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在慶陽市紀檢監察網和《隴東報》微信公眾號公布。
(三)面試
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并通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該職位選調人數的比例為3: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人際交往等方面的能力,總分為100分。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現場統計并公布面試成績。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測試成績,并在慶陽市紀檢監察網和《隴東報》微信公眾號公布。
(四)考察和資格復審
根據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市紀委監委組成考察組,通過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個別談話聽取意見和與考察對象面談、政治素質測評、干部職工民主測評等方式進行評分。其中,政治素質20%,工作實績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風20%,干部職工評價10%。政治和廉潔方面有問題的一票否決。考察結束后,按測試成績占60%,考察評分占4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考察時進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人事檔案,核實“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聽取執紀執法部門意見,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響選調的情形??疾旌唾Y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五)人選確定
根據綜合成績,經市紀委監委會議集體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定。
(六)體檢
由慶陽市紀委監委組織,對擬選調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與調動
1.公示。對擬選調人選,分別在慶陽市紀委監委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調動手續。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市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對有反映,經查實且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四、其他事項
1.本次選調工作由慶陽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全程監督;
2.未盡事宜按照中共慶陽市委組織部、慶陽市人社局《慶陽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慶組發〔2021〕7號)的規定,由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咨詢電話:0934--8237190
中共慶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慶陽市監察委員會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