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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公告

來源:吉安縣人民政府 2022-06-09 11:51:57

2022年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實用性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根據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引進高層次、實用性及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試行)通知》(吉縣府辦字〔2022〕22號),決定公開招聘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醫學類高層次人才及實用性醫學類人才充實到縣直醫療衛生機構。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

吉安縣人民醫院、吉安縣中醫院、吉安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吉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吉安縣中醫院麻醉學1人(限應屆畢業生),吉安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人(限應屆畢業生)、吉安縣縣直醫院臨床醫學3人(根據用人單位需求,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單位),共5人。

詳見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處于黨紀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所規定影響期內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資格條件

1、高層次人才

(1)醫學類博士研究生、醫學類碩士研究生(主要為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麻醉學專業,下同)。

(2)醫學類國家、省、市級臨床“學科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具有衛生系列縣區類及以上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豐富臨床實踐經驗,在市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能引領我縣學科發展的國家、省、市級名醫。

2、實用性人才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外縣(市、區)二級及以上醫院臨床一線科室負責人或學科帶頭人,并有一技之長的醫療技術骨干。

(2)達到吉安市內醫療較高水平或我縣頂尖水平,對我縣縣級醫院臨床學科建設發展能起到重要支撐或引領作用。

(3)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4)用人單位考察合格。

(三)其它條件

1、所學專業與各招聘崗位學科相同;

2、高層次及實用性人才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對象屬2022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人事檔案;

4、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1.發布招聘公告,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6月19日

3.應聘人員在吉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ianxian.gov.cn/)下載并填寫《2022年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招聘高層次實用性人才報名表》(附件2),與符合報名條件相關證件掃描件打包一并發至郵箱:jaxwsjrsg@163.com,發送的壓縮包文件需備注:姓名+報考單位+專業崗位。

相關證件掃描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歷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實用性人才需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臨床一線科室負責人任職文件復印件或“學科帶頭人”證書、單位同意調出證明等。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小組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合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面試:根據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及用人單位需求,由人社、衛健、用人單位組織面試。面試成績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則不予聘用。

(四)考察:面試合格,確定為考察對象后,由人社、衛健、用人單位抽調人員開展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合格后,根據用人單位需求,提出入闈人員名單,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審定即可先行錄取試用,待人事檔案接收到位,并審查合格后,再確定入闈體檢人選。

(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考察或體檢不合格,以及考生放棄等產生的崗位名額空缺,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和體檢合格后,根據單位需求及考察面試情況確定聘用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提報縣政府審批。

六、待遇及管理

1、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符合《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引進高層次、實用性及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試行)》(見附件3,以下簡稱“辦法”)條件的,按“辦法”執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初聘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1年),在服務期限內不能跨行業或跨縣調動。

聯系電話:0796-8431221(吉安縣人社局人事股),0796-8432890(吉安縣衛健委人事股),紀檢監督電話:0796-8442808。

附件1: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引用高層次、實用性人才職位表

職位名稱

招聘人數

專業及

代碼

學歷條件

年齡

其他條件

備注

縣直醫院

臨床醫師崗

3

本科:臨床醫學(100201K)

研究生:內科學(100201)、兒科學(100201)、眼科學(100212)、耳鼻咽喉科學(100213)、腫瘤學(100214)

本科及以上學歷

35周歲

及以下(博士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1.本科學歷者,必須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且同時符合我縣實用性人才條件(如二級及以上醫院臨床一線科室負責人或“學科帶頭人”等條件);

2.研究生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

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單位

縣中醫院

麻醉醫師崗

1

研究生:麻醉學(100217)

研究生學歷,碩士(或博士)學位

35周歲

及以下(博士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限應屆畢業生

 

縣疾病預防控制

中心疾病控制崗

1

研究生: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1004)

研究生學歷,碩士(或博士)學位

35周歲

及以下(博士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

限應屆畢業生

 

注:應屆畢業生包括2020、2021、2022年畢業生。

附件2:吉安縣2022年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招聘引進高層次實用性人才報名表.docx

附件3:吉安縣醫療衛生單位引進高層次、實用性及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試行)

為加快推進我縣醫療衛生領域高層次、高素質、急需緊缺及實用性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起人才引得進、穩得住、用得好機制,推動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我市《關于實施“廬陵英才”計劃的意見》(吉發〔2018〕1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吉安市市直醫療衛生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的意見》(吉府辦發〔2021〕14號)及我縣《關于加快建設人才強縣的“二十條”措施》(吉縣發〔2019〕10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引進對象

(一)高層次人才

1.醫學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醫學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主要為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影像醫學、麻醉學、兒科專業,下同)。

2.醫學類國家、省、市級臨床“學科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貼獲得者;具有衛生系列縣區類及以上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在本學科領域具有較高技術水平和豐富臨床實踐經驗,在市內外具有較高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能引領我縣學科發展的國家、省、市級名醫。

(二)實用性人才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外縣(市、區)二級及以上醫院臨床一線科室負責人或學科帶頭人,并有一技之長的醫療技術骨干。

2.達到吉安市內醫療較高水平或我縣頂尖水平,對我縣縣級醫院臨床學科建設發展能起到重要支撐或引領作用。

3.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4.用人單位考察合格。

(三)急需緊缺人才

全日制一本高校臨床醫學、麻醉學、預防醫學、影像醫學、兒科學一本專業畢業生。

二、基本條件

1.熱愛國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無違法違紀行為。

2.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突出的工作學習業績、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高層次及實用性人才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急需緊缺人才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三、政策措施

(一)引進計劃單列

符合引進對象者,不受縣基本編制醫學類人員招聘計劃限制,不占縣基本編制醫學類人員招聘計劃指標,由用人單位根據需要確定引進數量,主管部門統一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進人核編申報手續。

(二)引進權限下放

1.引才權限下放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自主制定考察方法和考核標準,自主物色、考核、決定人選,洽談并決定各項薪酬待遇。

2.用人單位根據需要,要在每年初制定每年度的引才計劃,壓實責任,抓好落實,確保引到真才,服務好醫療事業發展大局。

(三)引進程序從簡

1.高層次及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工作由縣衛健委牽頭,用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引才報名招聘工作不受時間限制,只要符合條件,隨時報名,及時考察確定,及時錄用,直至完成全年引才計劃。

2.縣委編辦、縣委人才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等相關職能部門開通招聘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的“綠色通道”,可實行一事一議、一人一議、隨時受理、限時辦結。

3.引進人才屬辭職來縣工作的,人社、編辦、財政等部門,按正常調動,辦理上編、財政補助及職稱、檔案中工齡等續接手續,確保此類人才個人待遇不受影響。

4.用人單位要成立專門引才小組,負責物色、全方位考察、交流溝通,也可試用、手術操作考核。如報名人數超過需求人數,也可采取筆試或面試等方式遴選,由用人單位組織,主管部門、人社部門監督實施。確定對象后,按本意見招聘相關程序辦理。

5.符合引進條件者,經用人單位確定,主管部門同意,上報縣公開招聘醫學類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即可先行錄用,事后再報縣政府批準后,縣人社部門直接辦理錄用手續,縣委編辦辦理入編手續(見附件“引才程序示意圖”)。

6.從用人單位確定后到領導小組審定先行錄用,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從上報縣政府審批到辦完錄用上編手續,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

(四)政策待遇從優

1.高層次人才

對引進的醫學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崗位,除薪酬待遇外,視引進人才價值,可每人給予30萬元生活補貼(逐月發放,5000元/月)和30萬元購房補貼(逐月發放,5000元/月)。

對引進的醫學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崗位,除薪酬待遇外,視引進人才價值,可給予18萬元生活補貼(逐月發放,3000元/月)和18萬元購房補貼(逐月發放,3000元/月)。

對引進符合第2條的高層次人才,由用人單位根據引進人才的價值,與擬引進的人才洽談,除薪酬待遇外,可給予每人30萬元的生活補貼(逐月發放)和30萬元的購房補貼(逐月發放)。

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階段的,可根據“廬陵英才”計劃中相同人才類別享受相應的入學政策,如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可在全縣范圍內自主選擇公辦學校或幼兒園就讀。

2.實用性人才

對引進的實用性人才,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一致的崗位,由用人單位根據引進人才的價值,與擬引進的人才洽談,除薪酬待遇外,可給予每人24萬元的生活補貼(逐月發放,4000元/月)和24萬元的購房補貼(逐月發放,4000元/月)。

如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階段和學前教育,可在全縣范圍內自主選擇公辦學校或幼兒園就讀。

3.急需緊缺人才

符合引進對象第(三)條的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由用人單位根據用人急需程度、擬引進人才的價值、畢業高校質量等因素,與擬引進的人才洽談,除薪酬待遇外,可給予每月2000元的生活補貼(連補5年)和12萬元的購房補貼(逐月發放,2000元/月)。

4.柔性引進人才

引進的柔性人才,視人才價值,由用人單位與其洽談勞動報酬。在用人單位坐診、手術、講課等服務的專家,可給予每人次每實際工作日0.1-0.8萬元不等報酬。引進退休后來縣工作的名醫專家,可給予每月1-5萬元不等薪酬(具體標準由用人單位制定,并由用人單位負擔)。

上述剛性引進的人才,如選擇免租入住我縣人才公寓(為期5年),則不再重復享受上述購房補貼。

(五)考核管理從嚴

1.簽訂合同。招聘引進的人才應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含試用期1年)。不滿5年的,按聘用合同約定的相關條款執行。

2.強化考核。在招聘引進的前5年內,用人單位要認真負責對招聘引進的人才實行跟蹤考核。用人單位每年將引進人員考核情況書面報縣衛健委并提出考核意見。凡不履行工作職責、工作承諾,考核不合格者,根據合同,停止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

3.動態管理。初聘期5年后,可視引進人才價值和表現,由用人單位與被引進人才進一步洽談后續優惠政策和薪酬待遇,并續簽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續簽。

四、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縣委人才服務中心、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衛健委、縣財政局、用人單位等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公開招聘醫學類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并下設辦公室,縣政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宏觀統籌,有關部門按職責負責具體實施,為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務。各用人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一把手”抓人才工作職責,健全人才工作機構,加強人才工作力量,全力推進人才工作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2.加大宣傳力度。運用多種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營造尊醫重衛的社會環境,重點宣傳我縣引才的優惠政策環境,待遇適當、無后顧之憂的生活環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制度環境,尤其要廣泛動員吉安籍人才回鄉工作,形成全社會尊重、關心和支持人才的良好氛圍。

3.堅持公開透明。人才招聘引進工作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對在招聘引進人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招聘引進人才的相關待遇,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4.加大分配傾斜。用人單位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要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按照重實績、重貢獻、重崗位的分配原則,進一步加大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專業人才傾斜的力度。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實績和貢獻,合理確定薪酬,也可實行年薪制(由用人單位確定),營造優秀人才進得來、留得住、干得好的良好環境。

5.完善職稱評聘。引進的人才參加職稱考試取得資格后,如因受職數限制,暫時不能聘任,可先在單位內聘,享受相應職稱待遇,納入社保及公積金繳費基數,單位增加的支出由縣財政給予全額補助。

6.落實引才資金。按“誰引才,誰出資”原則,主要由用人單位負擔引才資金,縣財政每年給予獎補。用人單位要按年初制定的引才計劃,足額預算好引才資金。

7.搭建科研平臺。推進醫學研究與臨床應用深度融合,用人單位要盡最大能力,努力為引進人員提供最優最好人才團隊、醫療設備、臨床實驗室條件和科研經費支撐,最大限度釋放人才創新創優活力。

8.設立引才基金。縣財政每年預算300萬元以上引進醫學類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專項資金,支持、鼓勵衛健系統引進人才,主要用于獎補給公立醫療衛生單位,用于引進人才的生活補貼、購房補貼、年薪及科研經費補助。原則上屬全額撥款單位的,由縣財政全額負擔,屬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的,由縣財政與用人單位各負擔50%。具體獎補方式和標準,由縣財政、衛健等部門在年終考核后研究確定。

五、本意見由吉安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歸縣人民政府,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暫行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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