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南湖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招聘研訓員公告
南湖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公開招聘研訓員公告
南湖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是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全區各學科教學研究與指導、教育科研、教師培訓、中小學幼兒園課程、教學、評價管理等工作。為更好地做好中小學英語學科的研訓及指導工作,經研究,決定在嘉興市范圍內公開招聘英語研訓員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嘉興市中小學在職教師。
二、招聘崗位
嘉興市南湖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中小學英語研訓員1名。
三、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工作責任心強,具備良好的師德和團隊合作精神,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2.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教科研能力,曾獲得區教學能手等縣(區、市)級及以上教學榮譽。
3.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英語專業畢業;
4.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且具有中小學5年及以上教育教學工作經歷;曾獲評嘉興市學科帶頭人及以上教學榮譽的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5.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受黨紀政務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且未滿處分期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責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南湖區第二行政中心(湘溪路22號)九樓904會議室。
3.報名時所需材料:
(1)報名表1份(見附件);
(2)身份證、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相關獲獎證書、獲獎或發表的作品復印件;
(3)代表性論文一篇。
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相關復印件均須提供原件。報名時現場查核。
4.資格初審: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對報名人員的工作經歷、學歷等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電話通知。
5.特別說明:資格初審通過人數如不足1:3比例的,取消招聘崗位。
(二)考試
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1:20(含)以上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招聘崗位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之比不足1:20,直接進行面試。
面試考核包括說課、論文答辯、業績考核三個方面。主要測試應聘者的綜合能力。其中,業績考核主要按榮譽與課堂教學等獲獎情況、教育科研情況、工作業績三個方面進行考核。面試考核總成績為100分(說課與論文答辯占80%、業績考核占20%),合格分為65分。
(三)體檢
按面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及《干部任用條例》有關要求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招聘崗位匹配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
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面試考核總成績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網上公示。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筆試、面試及考試成績公告等信息將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體局“公告公示”欄中發布公告(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2.本本次公開招聘,按照市區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執行。
3.公告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聯系電話:83850224、82058367。
監督電話: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