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內蒙古赤峰阿魯科爾沁旗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0人公告
阿魯科爾沁旗2022年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0號)、《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法>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5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實際情況,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阿魯科爾沁旗非營利性基層公共服務類、公共管理類崗位公開招聘20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
本次招聘的對象為城鎮常住人員中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愿望并已進行失業登記(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以下列6類人員:
(一)大齡失業人員。指在常住地連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失業人員。
(二)殘疾人員。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
(三)零就業家庭成員。指同一家庭戶口內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員,并且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家庭成員均進行失業登記,且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的城鎮居民家庭人員。
(四)失地農牧民。指依法被旗縣級以上政府實施統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場,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滿50周歲及以上的農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補償月標準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人員不在此類人員范圍。
(五)長期失業人員。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連續失業登記1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失業人員。
(六)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指離校2年及以上從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主要指從全日制高等院校畢業的學生)。
財政供養人員(行政、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組織)、企業雇用人員、個體工商戶、社會各類職業辦學法人及合伙人、提前退休人員、合作社法人及合伙人、其他各類法人及合伙人、公益性崗位在崗等已就業人員不能報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經公共就業服務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三)常住地為阿魯科爾沁旗區域內。
(四)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2022年阿魯科爾沁旗公益性崗位招聘計劃表》
五、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 報名時間: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逾期不予招錄。
2. 報名方式及地點:本次招聘網上查詢,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lkeqq.gov.cn/)進行查詢并自行打印《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如實準確填寫后報送至旗就業服務中心二樓就業管理股,咨詢電話:0476-7233532。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請到常住地的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平臺申請辦理。
報名人員在參加公益性崗位招聘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凡違反阿魯科爾沁旗常態化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根據相關法規依法追究責任。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須對《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1)《公益性崗位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見附件2);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藍底)照片2張。
(4)殘疾人員提供殘疾人聯合會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
(5)失地農牧民提供土地征用相關證明材料;
(6)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長期失業人員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及面試
1.由旗就業服務中心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人員初審合格后,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事宜,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2.應聘者要始終保證通訊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通未能接到面試通知而取消面試資格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3.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
4.對于同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未被聘用人員,按照面試成績擇優的原則,可推薦調劑到其他空余崗位,不服從調劑的視為自動放棄公益性崗位應聘。
(三)體檢
面試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
(四)錄用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辦理公益性崗位相關手續。
六、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為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可延長至退休。
(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協議書,公益性崗位協議書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三)薪酬待遇標準為不低于阿魯科爾沁旗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公益性崗位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四)用人單位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為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按規定享受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五)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到用人單位上崗簽訂公益性崗位協議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要求
(一)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用人單位履行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嚴格按照公益性崗位政策規定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承擔日??记诤凸芾砉ぷ鳌S邢铝星樾沃坏模萌藛挝豢山K止協議,并及時報告旗就業服務中心,停止發放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期滿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死亡的;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不適宜繼續工作的法定情形。
(二)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違反政策獲取公益性崗位上崗資格、崗位名額的,取消其上崗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三)旗就業服務中心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用人單位申領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情況進行檢查。對虛報、冒領、騙取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追回全部違規所得資金。情節嚴重的,取消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政策資格,并依照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的責任。
(四)本公告由旗就業服務中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或公告內容需要調整另行研究決定。
附件1.2022年阿魯科爾沁旗公益性崗位招聘計劃表.xlsx
阿魯科爾沁旗就業服務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