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湘潭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湘潭縣2022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4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按崗聘任的原則;
3.堅持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
4.堅持廣納賢才、穩定隊伍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計劃人才引進1人,公開招聘3人,列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管理。
三、招聘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崗位專業要求參照《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設置。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國(境)外的學歷須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通過學歷認證的,視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等學歷。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取得。
2.招聘崗位具體年齡要求詳見《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6月1日。如:35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要求依此類推。
3.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各級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軍隊工作經歷。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2年6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本次招考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人社局提出意見,報招聘組織單位共同研究決定。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在黨紀、政務(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正在接受紀律調查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縣內(含園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方式
一般采取直接面試方式。當有效報名人數達到一定比例時進行筆試,筆試開考詳見招聘程序中有關筆試的規定。
五、招聘程序
(一)官方網站
湘潭縣新聞網(https://www.xtxnews.cn)、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xtx.gov.cn/9128/index.htm)。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4日9:00至6月26日17:00。
2.報名方式: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cndcpta.com/進行網上報名。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在報名網站上如實填寫《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附件3),網上填報時,無需下載報名表,直接填寫相關信息。上傳1寸免冠證件照,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4)的掃描件或照片。報名提交的材料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如因個人錯報、提交資料不全、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
5.重要提示。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官方網站的公告、公示與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崗位計劃調整、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
6.開考比例:湘潭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投資評審崗位(崗位代碼101)不設置開考比例,有效報考人數少于崗位計劃數時,取消該崗位計劃;湘潭縣投融資債務事務中心融資化債崗位(崗位代碼102)有效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如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低于3:1,降低開考比例至2:1。降低比例后仍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湘潭縣財政投資評審中心投資評審崗位(崗位代碼101),當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30(含)時,需進行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30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下一環節。湘潭縣投融資債務事務中心融資化債崗位(崗位代碼102),當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達到1:15(含)時,需進行筆試;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未達到1:15時,不進行筆試,直接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內容:筆試考專業知識,卷面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3.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從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參考,兩證缺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準考證請考生自行在報名網站打印,下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如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異議,可根據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原件,向縣人社局提交本人簽名的書面查分申請,待查分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將查分結果反饋給考生。
(四)現場資格審查
1.現場資格審查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2.現場資格審查對象:進行筆試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5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入圍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審查)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有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一同進入資格審查);未進行筆試的崗位,所有有效報考人員均為資格審查對象。
3.現場資格審查時應提供:①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打印的學歷證明(要求有二維碼);②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需提供經單位簽字蓋章的工作經歷證明。
4.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能力,時間、地點和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3.面試總分100分,劃定最低合格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綜合成績和排名
1.綜合成績
筆試開考的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未進行筆試的崗位:綜合成績=面試成績
各項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進行了筆試的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因綜合成績相同導致入圍體檢人數超過崗位計劃數的,入圍末位對象加試一輪面試,按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
(七)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可以向縣人社局提出復檢。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等,同時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遞補
如遇體檢、考察等環節棄權或不合格情況,出現招聘計劃未滿時,根據有關規定,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整個遞補工作只進行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發布之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經審定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報市人社局備案后,經縣委常委會議審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一)聘用管理和待遇
招聘單位按程序辦理人事聘用手續,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聘用人員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5年,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享受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同等待遇。聘用人員須服從工作安排,如未在規定時限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崗工作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符合《湘潭縣人才引進實施辦法》規定的聘用人員,按照文件規定給予相關待遇。
六、紀律要求
對本次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七、其他事項
1.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2.本次招聘全過程均嚴格執行國家、省、市及我縣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措施。在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及時關注相關通知、公告,并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政策咨詢電話:0731-57803387
考務咨詢電話:0731-57803367
舉報監督電話:0731-57882823
附件:
1: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3:湘潭縣2022年公開招聘(人才引進)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xlsx
湘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