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招聘中小學教師250人公告
來源:新北教育公共服務平臺
2022-06-16 09:39:09
2022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不進編)公告
為適應我區教育事業快速優質發展的需要,經新北區政府批準,2022年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所轄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不進編)250名。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教育事業,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條件(詳見學科崗位簡介表)。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6月27日后出生)。
2.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或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具有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轄市(區)骨干教師以上(含)專業稱號,或獲得與報考崗位相匹配的中小學學科教學基本功競賽轄市(區)二等獎以上(含),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27日后出生)。
3.2016年9月前在我區公辦中小學工作且持續至目前仍在崗的在冊臨聘教師,學歷不限,尚未達到企業法定退休年齡。
(三)普通高校2022年畢業生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具備《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學校蓋章)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畢業生);其他人員須于2022年6月2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2年6月29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四)具備相應學段及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高學段的教師資格可報考低學段的教師崗位),具有初、高中物理、化學、生物學科教師資格證可報考小學科學崗位。所有報考人員須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科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因疫情影響導致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21號)執行。
(五)崗位要求英語專業四級及以上證書的,須于2022年6月29日前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六)以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身份報考人員,一般畢業證書上應標注“師范”字樣(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標注“師范”字樣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的,須提供認定教師資格時確認為師范類畢業生的相關證明材料(詳見后期資格復審通知),經認定后可以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身份報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該回避的人員;
3.普通高校委托培養、定向培養畢業生;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 2022年6月29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6.現在冊的新北區聘用制教師。
二、報名程序和辦法
報考人員可通過新北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znd.gov.cn/)、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pub.xbedu.net/)等查詢招聘崗位及具體崗位條件等信息。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yning.net/xbjs2206/index/default.asp。
1.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時間
2022年6月27日9:00—2022年6月29日16:00
2.繳費確認時間
2022年6月27日9:00—2022年6月30日11:00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提交審核意見。資格初審通過后的信息不得進行更改,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3.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并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筆試費的,視為報名無效。特別提醒: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報名并及時查詢審核結果,及時繳費并查看繳費狀態。對于“踩點”報名(臨近報名通道關閉時才報名或更改報名信息)所造成的報名未成功,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對于“踩點”繳費(臨近繳費截止時間時才進行繳費操作)所造成的報名未成功,后果亦由報名人員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收取報名筆試費100元。
5.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告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且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2022年6月30日14:00—16: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報名本公告提供的崗位即視同認可本公告明確的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相關防控要求將根據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勢及疫情防控指揮部指令及時調整。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于2022年7月4日9:00起登陸報名網站(http://www.yning.net/xbjs2206/zkz/zkz_print.asp)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采取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其他崗位采取筆試和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22年7月6日(周三)上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如有變化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內容:主要圍繞專業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行考核。考試無復習提綱,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3.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
5.參加筆試人員應攜帶準考證、身份證以及本人參加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期間須遵守附件2中明確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疫情防控信息,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以上安排將根據防疫最新要求適時調整,并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發布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并嚴格執行。
(二)加分項目
根據在我區合同聘用時間及合同聘用期間獲得的榮譽情況,對2016年9月前在我區公辦中小學工作且持續至目前仍在崗的在冊臨聘教師進行加分,計分標準為:
1.教齡:在我區中小學合同聘用0.2分/年,以實際合同聘用年限滿整年計算(即不滿1年的不計算在內),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2.榮譽:獲得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的,或獲得學科教學基本功競賽獎項的,鎮(街道)級1分,區級2分,市級及以上3分,以最高榮譽確定,不累計。
不同類別之間,可分別計分,累計加分。累計加分最高分限定為5分。加分僅計入筆試成績計算。
加分項目得分由區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證書原件核定。符合加分條件者,須于2022年7月1日上午9:00—16:30到新北區教育局(新北區崇信路8號4號樓302室)進行加分登記審核,請填寫好《加分登記審核表》(附件3),并攜帶相關加分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教齡加分項目須提供2016年9月之前任教至今單位(派遣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和2016年9月之前-2022年7月的學校聘書(勞動合同)。50周歲以上女教師需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未辦理退休證明。
(三)專業技能測試
1.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的報考人員須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2.在筆試前,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和內容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四)資格復審
1.人選確定
(1)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崗位:在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以我區臨聘教師身份報考的為筆試和加分之和)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70%計算后,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2)其他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以我區臨聘教師身份報考的為筆試和加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
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筆試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2.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前,區教育局將對參加課堂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具體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請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在筆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便于接收資格復審通知或遞補通知。
3.資格復審合格,取得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資格。因資格復審出現缺額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五)課堂教學能力測試
1.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形式為模擬上課。根據報考崗位指定內容進行課堂前10分鐘教學。準備時間為60分鐘。
2.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分值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當場向考生反饋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
3.課堂教學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
4.本次公開招聘收取課堂教學能力測試費100元。
(六)綜合成績計算
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按筆試成績(以我區臨聘教師身份報考的為筆試和加分項目之和)占3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35%、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35%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學科按筆試成績(以我區臨聘教師身份報考的為筆試和加分項目之和)占30%、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占70%的比例計算綜合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在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綜合成績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如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也相同,按課堂教學能力測試成績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重新計算計算平均分后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
新北區教育局按有關規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
五、選崗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參加選崗,選崗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另行通知。參加選崗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參加選崗。選崗必須本人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選崗時,現場根據所報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選崗。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名單將在新北區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錄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錄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課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錄用
本次招聘的中小學教師(不進編)實行編外合同管理,簽訂勞動合同,參照企業人員標準參加社會保險,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解除勞動合同。在職期間享有與同類事業編制人員同等的職稱評定、評優評先、培訓、進修等待遇。
被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考生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15日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聘用審批完畢后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招聘實行失信懲戒。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經查實的,或者無正當理由違約的,或者擬聘用公示后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將根據《常州市教育系統失信懲戒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納入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失信懲戒名單,失信懲戒期3年,教育主管部門可以在失信懲戒期內取消其再次報考常州市新北區教育系統的資格。
八、招聘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0519-85177992
監督舉報電話:0519-85127371
九、本公告由新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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