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九龍縣司法局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12人公告
九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九龍縣司法局關于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的公告
為依法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司法為民調解為民理念,實現矛盾不上交,面向全縣范圍,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F將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
全縣擬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12名(男性6名,女性6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具有九龍戶籍,聘用人員不得兼職兼薪。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3.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知識水平;
4.熱愛人民調解工作,語言表達能力較強,善于溝通協調,具有一定應變能力,有一定的群眾工作經驗;
5.年滿28周歲以上(1994年6月9日前,含當日出生),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9日后,含當日出生);身體健康,能適應人民調解工作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活動的,參與支持打砸搶燒等違法活動的,包庇、窩藏、縱容各類違法人員的,捏造、散布破壞社會穩定謠言和虛假信息的,參與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相關的游行、示威、集會、靜坐等不法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少年管教和黨紀政紀處分的,道德敗壞有不良習氣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單位辭退或者開除的;
(5)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其他社會關系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近姻親中有吸毒或者販毒的;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2年6月15日上午8:30至2022年6月16日下午18:00;報名地點為九龍縣司法局(九龍縣呷爾鎮入城大道24號12樓);聯系人:謝國秀,聯系電話:0836-3323148,13618132976。
(一)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需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退伍軍人須出具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3張(照片背后用鉛筆備注本人姓名)到九龍縣司法局報名,并如實、準確填寫《九龍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考試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資格審查
九龍縣司法局根據報名者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用人單位按規定取消其考試資格,所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本人承擔。
(三)繳費及領取準考證
審查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100元/人(一科50元,兩科共100元),進入面試的考生需另繳納80元/人,并于6月17日下午在九龍縣司法局(九龍縣呷爾鎮入城大道24號12樓)領取準考證,不得代領。
四、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和筆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比例不低于2: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依次調減招聘名額;若出現因男女招考名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調劑使用招聘名額。
(一)筆試
筆試時間為6月18日下午14:30-16:3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民法典》、《人民調解法》等法律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綜合知識兩科。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二)加分
1.退伍軍人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基層人民調解員(以四川省人民調解員信息庫為準)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
(三)筆試成績公示
考生折合成績于6月18日在九龍縣郵政局廣告欄、“九龍司法”微信公眾號上公示,考生可通過以上平臺及時查詢。
(四)面試
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加分)以招聘名額1:2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對參加面試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抽簽決定應試順序,對于違反面試規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場的視為主動放棄。
1.面試時間為6月19日,面試地點暫定在縣司法局會議室(以通知為準);
2.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及應變能力、一般矛盾糾紛應對和化解能力等。
(五)考試總成績公示
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于6月19日在九龍縣郵政局廣告欄、及“九龍司法”微信公眾號上公示。
五、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折合后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時間:6月20日;體檢地點:九龍縣人民醫院。
聘用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以體檢結果為準的遞補只進行一次,體檢產生的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公示、政治審查
公示和政治審查工作,由九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一)公示
體檢合格后,在全縣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學歷和監督舉報電話。若有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在政治審查合格后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二)政治審查
政治審查與擬聘人員公示同步進行,在政治審查中發現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因政治審查不合格出現的缺額,可依次遞補。
七、聘用管理
(一)聘用
通過公示和政審合格的人員試用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合同實行一年一簽,按照《人民調解員考核辦法》實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聘。
(二)福利待遇
1.基本勞動報酬:2000元/人/月,并按月發放;
2.其他待遇: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依法為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參加社會保險,其單位繳納部分由用人單位繳納,資金納入縣財政預算,個人部分由單位從工資中按月扣繳。
(三)管理
1.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由縣司法局統一管理;
2.聘用期間,嚴格按照《勞動法》、《人民調解法》、《人民調解員考核辦法》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八、組織實施
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的招聘,由九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九龍縣司法局具體組織實施。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專職人民調解員招聘工作。
九、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考生在各個考試環節均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考生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 考生在各個考試環節,均須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對體溫異常考生開展復測,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 3C)且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碼”顯示為綠碼者方可參加當天考試。
(三)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
十、紀律與監督
(一)考生在招聘考試期間聯系方式要保持暢通,凡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有關資料,未按有關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二)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中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此次招聘工作將嚴格遵守和執行紀檢監察相關規定,強化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本次招聘設立招聘監督小組,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由九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九龍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監督投訴電話: 0836-- 3322792
中共九龍縣紀委駐九龍縣人社局紀檢組: 0836--3328996
中共九龍縣紀委監委駐公安局紀檢監察組:13678365689
附件1
九龍縣司法局公開招聘編制外專職人民調解員
工作崗位表
工作崗位 |
名額 |
備注 |
縣司法局 |
1 |
|
湯古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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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團鄉 |
1 |
|
八窩龍鄉 |
1 |
|
三巖龍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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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渠鎮 |
1 |
|
烏拉溪鎮 |
1 |
|
雪洼龍鎮 |
1 |
|
煙袋鎮 |
1 |
|
子耳鄉 |
1 |
|
朵洛鄉 |
1 |
|
小金鄉 |
1 |
九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九龍縣司法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