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宜賓江安縣城區及鎮控制區學校選調在職教職工公告
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2022年城區及鎮控制區學校選調在職教職工的公告
根據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和城區及鎮控制區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經研究同意,2022年城區及鎮控制區學校面向縣內外公開選調在職教職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方式
(一)分城區(江安中學、江安職校、漢安中學、西城小學本部、西城小學小壩校區、南城小學、東城小學、西江小學、縣幼兒園、橙鄉幼兒園、淯江幼兒園)和鎮控制區(長江學校、白沙小學)進行選調;
(二)中學文化科教師、小學工勤人員采用筆試成績(60%)加面試成績(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擇優選調;
(三)小學文化科教師采用筆試成績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擇優選調;
(四)音樂、體育、美術專業教師采用學科技能測試成績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擇優選調;
(五)幼兒學科教師采用筆試成績(60%)加技能測試成績(40%)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擇優選調。
三、選調學校、學科及名額
擬選調學校 |
擬選調數 |
擬選調學科及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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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中學 |
高中部 |
2 |
英語1、 物理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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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6 |
語文2、數學1、英語1、物理1、政治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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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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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職校 |
3 |
思政1、數學1、語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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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安中學 |
10 |
語文2、數學3、英語1、思政2、體育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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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小學 |
小壩校區 |
18 |
語文5、數學5、英語1、音樂2、體育2、美術2、工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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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 |
3 |
語文1、數學1、體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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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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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小學 |
2 |
數學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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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城小學 |
5 |
語文2、數學2、音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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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小學 |
4 |
語文2人、數學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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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幼兒園 |
1 |
幼兒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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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鄉幼兒園 |
2 |
幼兒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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淯江幼兒園 |
4 |
幼兒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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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學校 |
初中部 |
2 |
語文1、歷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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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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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2 |
語文1、歷史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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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小學 |
3 |
語文1、英語1人、數學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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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5 |
各學科計劃選調名額與報名參選人數之比不低于1:2。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要求的,調減相應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1.江安中學高中教師選調范圍為縣內在編在崗高中教師,初中教師選調為縣內單設中學在編在崗初中教師。
2.音樂、體育、美術教師選調范圍為縣內中小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3.其余學科選調范圍
(1)中學教師的選調范圍為縣內在編在崗中學教師(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中現任初中教師,以及近三學年以來因九年一貫制初中停辦而目前仍在該校小學任教的原初中教師);
(2)小學教師的選調范圍為縣內在編在崗小學教師(含九年一貫制學校中現任小學教師,以及近三學年以來停辦、停招、限招新生的單設中學教師、九年一貫制初中教師,其中:停招、限招新生的學校,每校初中教師報考小學教師人數不超過3人);
(3)幼兒園教師的選調范圍為縣內在編在崗幼兒教師(含九年一貫制、小學附設幼兒園教師);
(4)小學工勤人員的選調范圍為縣內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工勤人員。
學年度兼任不同層次課程的教師,中學教師、小學教師以2022年春期擔任的主要課程為劃分依據,因產假(經教體局審批)等原因2022年春期未擔任教學工作的,以2021年秋期擔任的主要課程作為劃分依據,幼兒園教師以2012年以來縣教育體育局確定的幼兒教師為依據。
經同意借用(含上掛)到縣教育體育局機關、教育體育局直屬事業單位(含縣師培中心、電大站)、教育督導組、非教育系統人員,可按借用(含上掛)前任職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參與選調。
(二)選調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樹立“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貫徹黨的教育路線、方針、政策,關心、愛護學生,服從組織安排。
2.教學(工作)業績
(1)非義務教育階段教師,2020-2021學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單位前50%。其中:兼任義務教育階段學科教學的,如任教學科具有2021年春期縣級以上統一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學科成績的,需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①兼任義務教育階段1個班科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成績應達到同類學校平均分,兼任義務教育階段2個及以上班(科)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科成績應達到同類學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即初中分為單設初中和九年一貫制初中,農村小學分為中心校校本部、基點校校本部和村小,下同);②自2017-2018學年度以來獲得過縣級以上教學質量評價考核獎(僅含學科名次獎、教學先進個人,下同)。
(2)義務教育階段無2021年春期縣級及以上統一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學科成績的教師,2020-2021學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單位前50%。
(3)義務教育階段具有2021年春期縣級及以上統一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學科成績的教師,2020-2021學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于所在單位前50%,且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①2021年春期縣級及以上統一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所任教學科成績,如只任教1個班科的,應高于同類學校平均分2%及以上;如任教2個班(科)的,應達到同類學校平均分;如任教3個及以上班(科)的,應達到同類學校平均分的90%及以上;②自2017-2018學年度以來獲得過縣級以上教學質量評價考核獎。
(4)經批準產假人員(需提供相應住院、生產等證明材料)、三區支教人員(僅興文縣),教學(工作)業績需達到前述第(1)(2)(3)(4)條對應要求,如無2021年春期縣級統一組織的教學質量監測學科成績的,教學質量監測學科成績往前推一學期。
前述范圍經批準借用(含上掛,不含川師實外)人員、援藏援彝人員(含支教雅江縣)、工勤人員,本條件不作硬性要求。
注:所任教文化學科成績平均分計算要考慮參考率(即所教任學科平均得分=所任教學科平均分×學校該年級參考率/縣平均參考率)。
3.年度考核結論
自2018-2019學年度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2021學年年度考核結論以縣教育體育局初審認定結論為準,下同)。
4.年齡
報考中小學教師、小學工勤人員的,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報考幼兒園教師的,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即分別為1982年7月31日、 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其中,特級教師,縣級及以上名師、學科帶頭人(含培養人選)、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含培養人選)、學科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楷模)、優秀校(園)長、最美校(園)長、教學質量評價考核獲獎者、突出貢獻獎獲得者、優秀鄉村教師(含最美鄉村教師)、學科現場講課賽等級獎獲得者,曾受組織選派赴藏區、地震災區、“三區”支教人員,年齡可放寬5周歲;工勤人員在后勤、安全等方面受到市級及以上表揚的也可放寬5周歲。
5.任職年限
報考人員須在江安縣內學校正式聘任且至少已完成5年服務年限(聘任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30日)。
6.學歷及專業
報考江安中學高中的,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學歷專業對口);
報考江安中學初中、江安職校的,應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對口(學歷專業對口);
報考小學工勤崗位的,應具備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報考初中的,應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報考小學、幼兒園的,應具備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
所有學科均需專業對口,其中: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科學、英語需學歷專業或教師資格認定專業對口(科學可為物理、生物、化學類);其余學科需學歷專業或教師資格認定專業對口,或所報考學科為報考人員2021年秋期至2022年春期擔任的主要學科。
7.教師資格證
具有相應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小學工勤崗位的無需教師資格證書。
8.其他條件
報考小學工勤崗位的,應具備中級工人技術等級以上證書。
其他報考人員必須獲得過至少一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或獲得過公告“獲獎或榮譽稱號加分”一欄中所列舉的表彰或獲獎項目;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近3學年度以來,師德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2.近3學年度以來,年度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近3學年度以來,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書面通報批評的;
4.近3學年度以來,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近3學年度以來,受到過刑法處罰的;
6.正在接受立案調查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三樓會議室。
(三)報名需驗交材料:《報名及資格審查表》(表格須雙面打印和學校簽章);條件相對艱苦學校連續工作經歷證明;任教學科及課時證明;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榮譽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中學教師、幼兒園教師和工勤崗位人員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張,其他人員需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2張。
(四)報考者限報一個學科。
(五)資格審查:由縣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對其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合格者予以公示。
六、文化(技能測試)考試
(一)文化考試(技能測試)范圍(內容)及分值
學科 名稱 |
文化考試(技能測試)范圍(內容)及分值 |
音樂學科 |
小學音樂:1.現場抽取內容進行視唱(簡譜,準備時間1分鐘,20分);2.自選曲目清唱(25分);3.現場在2021-2022學年六年級音樂科(人音社)教材中抽取題目進行自彈自唱(彈唱同步,準備時間3分鐘,30分);4.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25分)。 注:彈奏樂器為電鋼琴或鋼琴,以考場提供為準。 |
體育學科 |
1.100米短跑(12分);2.800米跑(13分);3.立定跳遠(12分);4.鉛球投擲(13分);5.現場抽取《時代在召喚》廣播體操其中連續4節(二八拍)自吹口哨進行展示(20分);6.自喊口令做動作:立正、稍息、向左看齊、向右看齊、向前看、向左轉、向右轉、向后轉、原地踏步走、齊步走、跑步走、立定,并現場抽取其中2個動作說明其動作技術要領(30分)。 |
美術學科 |
1.命題簡筆畫(15分);2.素描(靜物寫生,35分);3.色彩(靜物寫生、畫種自選,35分);4.書法(毛筆楷書,10分;排筆, 5分)。注:除考試用紙和寫字用墨外,其余考試用具一律自備。 |
幼兒教育 |
(一)文化考試(60%):教育公共基礎; (二)技能測試(40%):1.命題簡筆畫30分; 2.自選曲目進行舞蹈表演(音樂自備,測試場提供CD、VCD、MP3播放設備,時間控制在4分鐘以內,35分);3.自選曲目自彈電鋼琴或鋼琴自唱(35分)。 注:彈奏樂器為電鋼琴或鋼琴,以考場提供為準。 |
中學文化學科 |
(一)文化考試(60%)教育公共基礎 (二)面試(40%)無學生試講 |
小學工勤 |
(一)文化考試(60%)教育公共基礎 (二)面試(40%)結構化面試 |
小學文化學科 |
教育公共基礎 |
各科滿分為100分(涉及折合成績的按四舍五入辦法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計算)。
未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視為自愿放棄。
(二)考試(測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18:00到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七、考核加分
(一)獲獎或榮譽稱號加分
1.自2018(以發證時間為準,下同)年以來,獲縣級(含,下同)以上黨委、政府或人社(事)、教育部門聯合表彰(命名)的特級教師、名師、優秀教師、優秀青年教師、優秀援藏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拔尖人才、學科帶頭人,承擔主研工作的科研課題獲人民政府獎或科技進步獎,縣級加3分、市級加4分、省級加5分、國家級加6分;
獲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班主任(不含所任班級獲“先進班集體”等集體榮譽的班主任,下同)、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校(園)長、最美校(園)長、優秀青年骨干教師、優秀人才示范崗、優秀教師(含村小負責人、優秀青年教師、優秀援藏教師、鄉村教師、最美鄉村教師、突出貢獻獎、優秀村小教師)、優秀兼職研訓員、優秀校外輔導員、優秀少先隊輔導員、德育先進工作者(含師德標兵、師德楷模、教書育人楷模)、愛崗敬業先進個人、學科帶頭人、課改先進個人、教育科研先進個人和承擔主研工作的科研課題獲獎的,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
同一獎項(稱號、成果、榮譽)多次獲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多人獲得同一獎項的,按人均分進行加分(下同)。
2. 自2018年以來,教育質量考核獲獎(獲獎項目含班級管理獎、學科教研獎、教學管理獎、學科獎、先進個人等;人員類別含管理人員、學科教師、研訓員),縣級加2分,市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同一年多次獲得教育質量考核獎的,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3.自2018年以來,獲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準舉辦的教師現場講課賽(含教師基本功能力賽、教師技能賽)獲獎者,片區級加1分(二等獎以上)、縣級加3分、市級加4分、省級加5分、國家級加6分;
教師風采大賽、演講比賽、三筆字現場書寫賽、經典詩文誦讀賽、課堂教育教學實錄(光碟)賽、課堂教學大比武、教學具(玩具)制作比賽、教學軟件(課件)比賽獲縣級二等獎以上者,指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聯合組織的現場競賽獲優秀指導獎或獲優秀教練員(裁判員)稱號,縣級(不含片區類,下同)加0.5分,市級加1分,省級加1.5分,國家級加2分。
其中,現場講課賽(含教師基本功能力賽、教師技能賽)獲省級以下一等獎者提高一個級別加分;同一學段同一賽課學科或同一項目類(音樂類、美術書法類、體育類、演講誦讀類、教玩具類,下同)多次獲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4.自2018年以來,在“國培計劃”培訓中,獲優秀學員表彰的(不含培訓合格),縣級加0.1分,市級加0.2分,省級加0.3分,國家級加0.4分。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或同一項目多次參培獲獎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5.自2018年以來,獲黨委、政府或教育部門單獨表彰,或教育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表彰的其他榮譽(不含論文評比和以校為單位發放的艱苦奮斗獎),縣級加0.3分,市級加0.6分,省級加0.9分,國家級加1.2分。同一榮譽多次獲獎只取最高分值加分。
(二)環境條件相對艱苦學校連續工作經歷加分(限縣內報考教師)
在佛耳學校、怡東小學、柏林小學、泥溪小學、原何家壩小學5所基點校連續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學年加0.3分,在村小(不含江安鎮黃泥村小、下長鎮永利村小、下長鎮益家村小)連續工作至今的,每工作一學年加0.5分。上述校、點間工作調整可連續計算年限,不含工資編制在上列學校但借用到其他單位人員。已降格學校分段計算。受組織選派赴藏區、地震災區支教的,每工作一學期加1分;受組織選派赴其他地區支教的,每工作一學期加0.5分。
(三)年度考核“優秀”加分
2017-2018學年度以來,年度考核結論“優秀”等次者,每學年加1分。
(四)學歷及技能等級加分
報考中學教師的,具有國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加1分;報考小學、幼兒園的,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加1分(省教育廳認定的雙專科視為本科)。
自2018年以來,取得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一級乙等加0.2分,一級甲等加0.4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報考體育學科的,自2017年以來,取得市級以上體育主管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證書(如國家二級裁判、國家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等),市級加0.1分,省級加0.2分,國家級加0.3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
報考音樂學科的,自2018年以來,取得四川省社會藝術水平(聲樂、舞蹈、樂器)考級證書的,8級加0.1分,9級加0.2分,10級加0.3分,多次取得的,只取最高一項分值加分。(建議取消)
(五)以上實行累計加分,累計加分超過20分的,超出部分按照所超出分數的10%進行計算計入考核總分,本《公告》未涉及到的獲獎或榮譽稱號不予加分。
八、選調
中學文化科教師、小學工勤人員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核加分,中學文化科教師、小學工勤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5分的,取消選調資格;
音樂、體育、美術教師選調總成績=學科技能測試成績+考核加分;
幼兒園教師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60%+技能測試成績×40%+考核加分;
其余學科人員選調總成績=筆試成績+考核加分。
根據選調總成績按區域學科選調名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選調,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選調總成績相同的,以加分總分高低順序選調;加分總分相同的,分別以獲獎加分、環境條件相對艱苦學校工作經歷加分、年度考核加分、學歷及技能等級加分的高低順序選調(下同)。
同一崗位有同層次同類別兩所以上學校選調的,由選調單位和擬選調人員按雙向選擇方式確定學校。在選崗過程中出現的缺額,可根據空缺名額,按照選調總成績依次遞補。其中:控制區學校教師考調到城區后造成的空崗,可在本次考試人員中,根據選調總成績按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報考了鄉鎮控制區的教師優先遞補,下同)。
2022年城區及控制區學校面向縣外公開選調教師中出現的空崗,可在本次縣內選調同學段同學科教師中,可按照選調總成績依次遞補)
擬選調人員若2021-2022學年度考核結論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在縣級有關部門正式出文聘任前受到立案調查或書面通報批評、黨紀政紀處分,取消選調資格。
選崗確定擬選調人員后自愿放棄或被取消選調資格的,所產生的空缺崗位,一律不再遞補。
選崗確定擬選調人員后自愿放棄的,3年內不得參加城區及鄉鎮控制區選調和鄉鎮間調動。
選調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縣內人員退回原單位工作(原單位滿編的,安排到鄉鎮非控制區空編學校工作)。選調人員選調后在縣內服務期最低為5年,因自身原因未完成服務期的,繳納基本違約金50000元,每服務滿1月減少833元;選調人員需簽訂服從組織分流和安排1年以上的支教承諾書。
根據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選調人員中已評聘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只保留任職資格,按低一級職務層次確定崗位工資,一年試用期滿合格后可再行競聘相應職務崗位。
九、組織、紀律與監督
此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由縣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縣委編辦指導,有關部門實施全程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選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未盡事宜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622115,2631005,聯系人:趙鑫(13547725811)、賀士春(13518453182)。
附件1、2022年江安縣城區及鎮控制區公開選調教師報名及資格審查表
附件2、任教學科及課時證明
江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安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