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舟山定海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2022年定海區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緩解衛生人才緊缺狀況,根據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省發展改革委辦公室、省教育廳辦公室、省財政廳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2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2〕16號)精神,結合實際,經研究,決定定向招生培養(招聘)臨床醫學、麻醉學和醫學影像學專業醫生。現將定向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和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為定海區衛生事業服務,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22年報考普通高校的具有定海區戶籍的學生,臨床醫學專業、麻醉學專業和溫州醫科大學醫學影像學專業選考科目必須為化學、生物2門同時符合;杭州醫學院醫學影像學專業選考科目必須為物理、生物2門同時符合。
二、招生(招聘)計劃
2022年計劃定向培養(招聘)本科層次18名。具體計劃如下:
承辦院校 | 招生專業 | 招生計劃數 | 培養單位 | 畢業后分配單位 |
溫州醫科大學 | 臨床醫學 | 2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 | 定海區中心醫院 |
湖州師范學院 | 臨床醫學 | 11 | 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計劃數2名) | 市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計劃數3名) | 定海區中心醫院 |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計劃數6名) | 定海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
杭州醫學院 | 麻醉學 | 1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 | 定海區中心醫院 |
溫州醫科大學 | 醫學影像學 | 2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 | 定海區中心醫院 |
杭州醫學院 | 醫學影像學 | 2 | 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計劃數1名) | 市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計劃數1名) | 定海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畢業后分配單位中,其中定海區中心醫院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編制。
三、招生(招聘)程序
1、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類提前錄取,報考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和醫學影像學專業的,要求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報考其他院校各專業的,要求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2、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定海區衛生健康局。
3、定海區衛生健康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請勿報考。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將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將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在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導航/區衛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專業和杭州醫學院醫學影像學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前,分別由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由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定向培養或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向培養及畢業后分配單位。由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定向培養的合格考生,與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由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向培養的合格考生,商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定海區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所有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高校。
4、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5、招生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定海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錄取結束后,招生高校將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專業本科層次定向培養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每人4.6萬元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規定將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五、就業與待遇
(一)凡被錄取的由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向培養的學生按期畢業后,按事業人員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到相應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商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原規定的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定向培養生在指定單位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在服務期限內享受同類人員待遇,并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定向培養生不回指定單位工作的,必須返還各級政府實際支付的定向培養補助經費及相關費用,同時不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二)凡被錄取的由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定向培養的學生按期畢業后,由舟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就業與待遇事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0580—2020523
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037438
定海區衛生健康局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