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5人公告
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按照《山東省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工作實施細則》(魯政辦字〔2019〕63號)《關于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濰政辦字〔2017〕122號)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職位
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備執法資格,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
計劃招聘5名。具體招聘計劃及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等,詳見《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六)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殘疾、無嗅覺遲鈍、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6,文職輔警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經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核等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錄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2年6月16日至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汶泉派出所(地址:健康東街與高新二路路口南行500米路東)。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者需攜帶以下材料:《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也可到報名處領取空表現場填寫;《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附件3),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個人信用證明(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打印),及其他材料(退出現役證,受過表彰獎勵的人員或有專業特長的人員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二寸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報名須本人到場,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個人資料進行審核。
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應聘人員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現不具備應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應聘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初審時間:2022年6月26日—6月28日
保稅區公安分局組織專人負責資格審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再次審核,并電話反饋審查結果。對未通過審查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將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應聘人員于2022年6月30日補充完畢,逾期不再接收。資格審核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對最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1:3比例的職位,保稅區公安分局根據實際情況將該職位計劃調劑至其他崗位或取消職位計劃。相關已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五、考試
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基礎性知識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時政知識等基礎性知識。采取百分制計算參考人員的基礎性知識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應聘文書助理A、文書助理B、勘查助理、信息通信崗位文職輔警類崗位的人員,需加試專業能力測試(基礎性知識測試50分、專業能力測試50分)。專業能力測試是采取一定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相關專業的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對本專業職位的熟悉程度和實際動手操作能力。
(二)面試
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招聘計劃的5倍確定進入面試;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有關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范圍。經審查因不具備應聘條件取消面試資格,或因棄權造成空缺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反應應變等方面的能力。采取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應聘人員,取消進入體能測評和體檢資格。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
六、體能測評
根據面試成績,從面試成績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范圍人選。進入體能測評范圍最后一名如有考生成績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
體能測評項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跑(女子800米)。測評標準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執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體能測評成績在測評點當場公布,不計入應聘人員考試成績。
受測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有關規定,由本人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在參加體能測評前,須簽訂《應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4)。對本人或他人的體能測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測評項目測評情況發生的30分鐘內提出申訴,逾期不再受理。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定的,取消其體能測評資格。
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體能測評。
七、體檢和政治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排名,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政治考核人選。
1.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公通〔2017〕30號)文件執行。體檢工作在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2.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關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
3.應聘人員放棄資格或體檢、政治考核不合格造成職位空缺的,從本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八、公示、聘用和待遇
對體測、政治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濰坊綜合保稅區管委會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與區人才發展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由區人才發展集團派遣到保稅區公安分局工作。聘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根據人員所在崗位和工作績效,確定工資標準,月應發工資不低于4000元(含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聘用前已就業的,須于簽訂勞動合同前由本人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1.有關考試、體檢、政治考核、公示等相關事宜,將通過濰坊綜合保稅區管委會門戶網站“最新公告”欄(www.wfftz.com)和“濰坊保稅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應聘的,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2.在此次招聘工作組織實施過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提供48小時之內的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主動出示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綠碼)、科學佩戴口罩、主動接受體溫檢測。不接受1個月內新冠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人員報名。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咨詢電話:
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0536-8890815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1: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表.doc
附件2:濰坊市公安局綜合保稅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doc
濰坊綜合保稅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