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選聘調解員20人公告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關于公開選聘調解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加強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推動訴源治理,按照《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關于狠抓調解化訪強化源頭治理的通知》(遼委辦字〔2022〕14號)要求,根據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制定的《關于強化訴前訴后調解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會同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選任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現就該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接受雙塔區人民法院委派,開展案件調解(訴前、訴中)工作,獨立制作調解筆錄、協助法官開展案件調解完畢后的訴調對接工作、協助法官開展判后釋法答疑、協助法官開展信訪接待調解工作以及交辦的其他與調解相關的工作。
二、選聘人數及工作地點
(一)選聘人數:20名;
(二)工作地點: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
三、選聘原則和條件
(一)選聘原則:按照“公開、公正、擇優”原則,著重審查身體狀況、工作經歷、無違法違紀情況、基本法律素養和溝通協調能力等。
(二)選聘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熱愛并善于做調解工作;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健康,具備履職能力;
4.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眾工作,溝通協調組織能力較強,并能夠獨立熟練使用電腦、網絡、手機;
5.年齡30周歲—65周歲;
6.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法律素養。
(三)下列人員優先選聘:
1.具有法律專業背景或法律工作經歷的;
2.具有國家心理咨詢師或其他職業資格的;
3.具有教育工作、婦女兒童工作、仲裁或街道社區等基層工作經歷的;
4.退休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司法行政干警、紀檢監察干部、鄉鎮街道干部、社區工作者和律師。
(四)下列人員不得擔任調解員: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執業證書的;
5.因存在嚴重失信行為被納入社會信用黑名單管理的;
6.存在其他不適合擔任調解員的情形。
四、選任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6日止。
2.報名方式:符合報名條件人員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調解員選聘申請表》,填寫后發送至1121566074@qq.com或stqjck2855239@qq.com。
(二)資格審查
1.收到申請表后,會通知申請人員現場提交報名審核材料。
2.應聘人員現場審核需提交的材料及裝訂順序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
(4)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5)在職或退休證明材料。
3.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會同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按照選聘條件共同對應聘人員進行審查,并按照選聘崗位數量1:2比例擇優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資格審查后,以電話通知形式通知面試時間和地點。
(三)面試
面試由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會同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共同開展。按照選聘崗位數量1:1比例確定擬選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四)體檢
應聘合格后,應聘人員應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要求參照普通入職標準執行。入職前,要提交體檢報告。
(五)聘任
擬選任的調解員試用期為3個月,由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進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任期一年,任期滿后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聘任。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六)遞補
因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放棄聘任的、公示發現問題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底順位遞補。
五、崗位待遇
調解員基礎調解補貼為每人每月1000元;在完成基礎調解工作任務基礎上,根據案件難易和完成程度,可領取激勵性補貼。(分為100元/件、150元/件、200元/件)。
六、其他事項
1.在選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選任手續者解除選任,應聘者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對于不服從分配者,取消資格不再招錄。
3.本次選聘現場審核、面試期間,應聘人員全程佩戴口罩,提供“遼事通”綠碼、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達不到防疫要求者不予進行面試。
4.選聘公告由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中心0421—7279331、18009832345
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辦公室0421—2855241
附件:《朝陽市雙塔區人民法院朝陽市雙塔區司法局調解員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