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牡丹江海林市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公告
海林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為保證審判、執行各項輔助性工作良好運行,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我院實際,決定公開招錄聘用制人員。
一、招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體檢和政審情況擇優錄用。
二、招錄崗位與人數招錄聘用制書記員:4名。男性、女性各2名。
三、招錄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至2004年6月出生);
3.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5.要求熟練掌握速錄技能和一定的法律專業知識;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限海林市行政區劃內戶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被給予行政拘留、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統招、全日制在校學生(2022年畢業生除外);
7.有其他不適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五、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7日8點30分至2022年6月29日17點
2.報名地點:海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室
3.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下載報名表(附件),填寫相關內容后用A4紙打印,在報名表右上角粘貼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張,報名時直接提交。
4. 報名須提交材料及裝訂順序:(1)報名表原件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張;(2)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3)戶口本原件及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4)畢業證原件、復印件;(5)原工作單位、居住地社區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現證明材料原件;應聘者本人到場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經資格審查并通過后方可報名。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六、考試
1.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海林市人民法院官網和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信息,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每一環節結束后,海林市人民法院都將在官網和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公告公布進入下一環節考生名單。
2.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及相關技能測試 (聽打)。筆試、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60%、40%。
3.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測試法律常識、時事政治和文字綜合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命題與閱卷由招錄單位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
4.打字技能測試。打字技能測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考生可自帶有線鍵盤),速錄法備有極品五筆和搜狗拼音(其他錄入法請考生自備)。打字測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5分鐘。作為進入面試的資格條件,正確率達不到70字/分鐘的,取消面試資格。
5.資格復審。按照通過打字技能測試的每個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可視情況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6.面試。筆試和相關測試結束后,根據測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委托第三方命題,滿分100分。時間、地點詳見海林法院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通知。
七、體檢及考察
1.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書記員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招錄人員需進行毒品檢測,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
2.考察由海林市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實施。考察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考核。
3.考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職位按照該職位考生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及錄用
1.海林市人民法院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在海林市人民法院官方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學歷、畢業院校及所學專業、監督電話等。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海林市人民法院分別與擬招聘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三年,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聘為聘用制書記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4.公示結束后,海林市人民法院將擬聘人員名單報上級法院備案。
九、錄用的遞補對筆試和相關技能測試成績達到公告標準,具備參加面試資格,但未被錄取的應聘人員,本院將在一年內保留其面試資格,可以適時按需從中進行遞補。
十、工資與福利
1.工資待遇。聘用制人員工資實行與等級、工作年限、工作績效相對應的薪酬待遇,實行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工齡工資和績效獎金等構成。
2.社保繳納。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為聘用制人員辦理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保險費用按規定比例分擔。
3.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員在聘用期內,享受相關職業待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享有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期。帶薪年休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疫情防控
1.參加筆試的考生須在筆試前出示“龍江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以備進入考點時查驗。
2.外地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所在地疫情防控相關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誤考試。
3.考生進入考點時應接受“龍江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查驗及體溫測量,并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點。碼色異常或體溫大于37.3℃的,不得進入考點。
4.考試期間如有發熱、咳嗽等癥狀,視情況安排到備用隔離考場參加考試,嚴重者立即采取隔離措施,送往定點醫院接受醫治。
5.考生在備考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注意個人衛生,加強營養和合理休息,防止過度緊張和疲勞,以良好心態和身體素質參加考試,避免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考試當天要采取合適的出行方式前往考點,與他人保持安全間距。
6.考生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服從招聘單位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7.考生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二、其他事項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核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咨詢電話:0453-7117220;
咨詢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聯系人:莊 靜、李 萌
監督電話:0453-7227221
聯系人:高秋蘭
本公告由海林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海林市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