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永州東安縣選調公務員公告
東安縣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東安縣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擬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稱參公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擇優選調。
二、選調職位、人數
本次公開選調的職位要求詳見附件《東安縣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下稱計劃表)。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縣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中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人員)工作經歷且在現單位工作滿1年以上,已經公務員(或參公)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非縣管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新提拔職務和新晉升職級的應在現任職務職級崗位任滿1年。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素質高、理想信念堅定,忠誠、干凈、擔當,公道正派,嚴謹務實,事業心和責任心強,工作表現好。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質,品行端正。
2.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工作經歷累積時間計算到公告發布之日止),有較強的文字綜合、組織協調能力。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6月1日后出生)。
4.工作表現突出,除試用期外,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
5.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職位的工作需求。
6.具體職位要求見職位表。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尚在試用期的,或者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選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
7.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有問題的;
8.社會關系復雜,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研究決定、公示、調入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等有關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7日——6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東安縣行政中心6樓南605室(聯系電話:0746-4215660)
3.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現場報名請攜帶報名所需材料到現場進行報名。
4.報名所需材料:
(1)《東安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需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務員(含參公人員)需提供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或者參照公務員管理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由各單位黨委<黨組>出具書面證明);
(6)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嚴格追責。
(三)資格審查
由縣委組織部嚴格按照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四)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5: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公文寫作、滿分100分。考生參加筆試時須執本人準考證及有效身份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核減或取消選調計劃。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察
以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體檢,若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入圍。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品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工作表現等,并對報考者提供的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復審。
若在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六)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東安縣人民政府網或東安黨建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調入
公示期滿,對公示無問題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
五、疫情防控
在選調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東安縣委組織部
2022年6月22日
附件1:東安縣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附件2:東安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