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泰寧縣圖書館泰寧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招聘公益性崗位通告
泰寧縣圖書館泰寧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的通告
因縣圖書館用工需要,根據《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明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三明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辦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號)和《泰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泰寧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泰寧縣公益性崗位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后勤服務)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2名就業困難人員;要求具有初中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女性;主要從事圖書館日常開放后勤服務,以及協助做好圖書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具有我縣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在我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或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登記失業的以下人員:
1、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大齡城鎮居民;
2、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城鎮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4、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居民(包括離校未就業一年以上的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軍人、戒毒康復人員等);
5、已參加失業保險并失業登記后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
6.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我縣農業人員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就業困難人員還包括具有我縣戶籍,在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轉移就業愿望,并在我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或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求職登記的以下人員:
7.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滿30周歲以上人員;
8.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農村居民;
9.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10.辦理就業創業實名制登記后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
三、報名時間、方式、要求
1、報名時間: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設在泰寧縣圖書館一樓讀者服務大廳(尚書街10號)。
3、有關要求:報名人員提交《就業困難人員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本人居民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所填報和提交的個人材料必須真實無誤,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申請人將被取消錄用資格。
2、縣圖書館將通過電話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面試和體檢等事項,請應聘者務必密切關注,正確填寫個人常用的電話號碼,并保持暢通。
五、考核、公示、體檢和聘用
1、資格審核: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推薦,并會同泰寧縣圖書館組織招聘,進行面試。
2、擬用公示:泰寧縣人社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核結果確定的擬聘人選,在泰寧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jtn.gov.cn:8082/)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體檢:體檢人選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不合格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應聘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當天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4、聘用:泰寧縣圖書館,在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其簽訂不超過1年的書面合同,并將勞動合同、《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身份證復印件報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備案。
六、薪酬待遇
后勤服務公益性崗位工資1660元/月,并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七、其他事項
1、應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應聘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泰寧縣人民政府網站是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應聘者注意經常登錄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問題,請咨詢:7832368(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7865133(泰寧縣圖書館)。
泰寧縣圖書館 泰寧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