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張家界市直學校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1名公告
2022年張家界市直學校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計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11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引進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見《2022年張家界市直學校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職位計劃表》(附件1)。報考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滿足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市外人才(按照《張家界市人才引進操作規程》相關規程進行認定)。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人事考試招錄中因違反相關規定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三)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的是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來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前置學歷為大學本科且具有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學歷學位證書填寫,本次引進條件所涉及專業參照《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引進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認定。
5.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隨到隨引。
三、引進程序
本次引進,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報名
采取在張家界人才在線網(www.張家界人才在線.com)在線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22年7月8日至7月18日。報考人員直接登錄(http://www.張家界人才在線.com)網站,在“綜合申報——人才引進——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中報名。網上報名時填寫《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掃描件。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全面,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二)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用人單位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告知報考人員初審結果。
2.現場資格復核。
資格復核的時間為: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地點:張家界市民族中學黨政辦公室(聯系電話:0744—8350095,地址:市區子午西路)。
資格復核需本人在現場進行。資格復核時須提供《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見附件2,同時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兩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師資格證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權的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資格審查由本次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引進對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引進資格。
4.資格審查合格者,當天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程序。
(三)面試
面試不設開考比例。面試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面試時間定于2022年7月22日,面試地點設在張家界市民族中學(詳見準考證)。面試主要方式為試教,主要測試從事教師職業所需的基本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設立70分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即面試成績≥70分的才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四)體檢
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加試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外,還另需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在公安部門查詢違法犯罪信息,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做出考察結論。
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名額,經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按照同一崗位面試成績高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聘用
市委教育工委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選,并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報張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后,辦理聘用或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人才須在用人單位服務五年以上(自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引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引進協議后放棄的報考人員,記入張家界市人才引進誠信檔案。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四、引進待遇
引進待遇按照《張家界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一)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工資規定執行。
(二)職級待遇。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并獲得相應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可按相關規定分別享受七級職員、八級職員職務經濟待遇;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經認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分別享受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經濟待遇。
(三)享受購房補助、安家費和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享受購房補助30萬元、安家費10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200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享受購房補助10萬元、安家費3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1500元。碩士研究生中本科和研究生畢業院校均為“雙一流”高校的享受購房補助5萬元、安家費4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1000元;本科、研究生任一畢業院校為“雙一流”高校的享受購房補助4萬元、安家費3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500元;本科和研究生畢業院校均非“雙一流”高校的享受購房補助3萬元、安家費2萬元。上述購房補助在張家界市城區內購房后分兩次發放。
(四)享受人才服務“綠卡”待遇。享受免費進景區、醫療優待和子女就近入學等優待服務。
(五)其他待遇。引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高層次人才,其配偶在外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的,可按照同級對口原則調入我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工作。
五、紀律與監督
張家界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對開展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對有關人員在引進工作中違法違紀違規的,將依法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六、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張家界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張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張家界開放大學:0744—8323192
張家界市民族中學:0744—83500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