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懷化市新晃縣招聘教師25人公告
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5名全額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招聘計劃、崗位、條件及要求
公開招聘全額事業編制教師25名。具體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間出生);40周歲以下(1981年 6月以后出生)。具體崗位的年齡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
(1)學歷:報考人員應取得畢業證書且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且不限專業的招錄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2)專業: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但未列入招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
(3)教師資格證:報考人員須持有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對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含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可以參加教師招聘,通過教師招聘的可以先上崗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被聘用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的,在訂立聘用合同時按規定約定一年試用期,凡在訂立聘用合同一年內沒有取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普通話:要求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要求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5)最低服務年限:所有被錄取人員須與相關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為6年,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教育系統工作滿6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否則按違約處理。
(6)面向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在國內普通高等學校或承擔研究生教育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就讀,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系保管在就讀院校(或科研機構),于2022年7月31日前畢業的學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可放寬到2022年12月31日前畢業);面向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崗位是指通過全國統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學考試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2020年、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7)招聘崗位中限新晃縣戶籍的,報考人員或其配偶的戶口需在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或報考人員本人高考時戶籍需在新晃縣。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有吸毒史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2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本縣全額撥款工作人員;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其它條件
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應屆博士研究生放寬到2022年12月31日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其中留學回國的應屆畢業生還應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招考公告和職位表中其他未明確時限的報考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基層工作經歷、服務基層項目期限、服役期限、任職期限、辭退、各類證書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2年7月7日。
四、報名事項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2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3.報名地點: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204室。
(二)報名要求
1.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應出具委托書,并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
2.按照公布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本人畢業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實名注冊后查詢到的本人帶二維驗證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免冠正面近照3張報名。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全額撥款的非新晃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工作單位所屬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報考限新晃縣戶籍崗位的,報名時須提供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報名時,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凡重復或多報及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試資格。
(2)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確認后不得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崗位。
(3)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經新晃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低至1:2比例開考或調整招聘計劃。調整招聘計劃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一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四)準考證領取方式、時間、地點
1.準考證領取采用本人現場領取的方式進行。
2.準考證領取時間:2022年7月21日—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準考證領取地點: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204室。
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是本次招聘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體檢等)必須出示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五、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
(一)筆試
1.筆試內容:見《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筆試內容不指定教材。筆試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即形不成競爭)的,設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筆試時間:2022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接受安全檢查,實行“無聲”入場。如有抄襲、協助抄襲、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限制報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將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終身限制報考。如有在考試中組織作弊的、為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試題或答案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筆試結束后,對考試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對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的,將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在考試時有保護好自己題本、答題卡和草稿紙的義務,應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襲,對被抄襲而導致雷同的,均按成績無效處理。如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五年內或終身限制報考的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閱卷結束后,將及時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官方網站公布報考人員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的招聘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即形不成競爭)的,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
2.面試時間及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3.面試方式及內容:
(1)城鄉中學教師崗位
面試內容:采取試講和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合成:按試講成績占70%、結構化面談成績占30%合成綜合成績,分值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縣幼兒園教師崗位
面試內容:幼師崗位采取試講和四項技能(彈、唱、跳、畫)展示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合成:按試講成績占40%、技能展示成績占60%(幼師<一>技能四項各占15%,幼師<二>唱占30%、其他技能各占10%,幼師<三>畫占30%、其他技能各占10%,)合成面試成績,分值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三)成績合成
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綜合成績,總分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再相同的,按面試不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因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空缺,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一次。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國公局〔2013〕2號)文件執行。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嚴格教師準入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師德考察,把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作為必要環節。要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因不參加考察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現空缺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遞補不超過一次,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暫緩做出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暫緩聘用等情形的辦理時間不得超過2022年12月31日。公示后因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用人單位對新錄用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并終止人事關系。聘用后,服從工作安排,被聘用人員需在新晃工作滿6年后方可申請調離,在聘用崗位上工作滿3年以上方可要求調動。
八、疫情防控
嚴格按照《關于加強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號)文件要求執行,所有考生應在考前及時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和行程卡,在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考生健康碼、行程卡為綠碼、考前48小時核酸檢測為陰性、現場體溫檢測不超過37.3度、無相關癥狀的考生,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全程要佩戴口罩。
符合參考健康要求的考生,考試期間出現發熱(體溫大于或大于37.3度)、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異常癥狀的,經現場醫務人員研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九、相關事宜
1.招聘崗位專業要求參照《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2.報考過程中有關本次公開招聘的調整、補充、通知等事項,在新晃侗族自治縣政府門戶網(http://m.xinhuang.gov.cn/)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
3.報考人員報名時必須留下可靠的聯系方式(手機或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政策由新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晃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教育局 0745-6222517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 0745-6365087
附件1:2022年新晃侗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3:2022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xlsx
新晃侗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